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违约责任属于什么责任?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合同违约责任属于什么责任?合同违约责任属于民事方面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二、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合同违约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当然这样的一种赔偿的话,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损失,一般情况下合同当中的违约金的赔偿都是有一定的补偿性质的,当然也有一定的惩罚性质。
  
  
  


·合同到期续签通知范文
      合同到期续签通知范文 一、合同到期续签通知范文 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于 年 月 日到期,由于双方均有续签的意向,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续签劳动合同事宜。 如您另有高就或者不能就续签劳动合同与公司达成一致,双方的劳动关系将于 年 月 ...


·合同内违约金的约定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内违约金的约定的上限是多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


·合同法中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如果我们想要在合同期限未满前解除合同,那么有两种主要的解除方法。一种方法是法定解除,另一种方法是约定解除。第一种法定解除是指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一方依法解除合同,停止有关合同的权力或义务。法定接触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法规,受到一定法律的限制,下面是几种可...


·板栗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板栗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存在哪些陷阱? 一、板栗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板栗购销合同范本 买受人(甲方): 卖出人(乙方): 为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健康规模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根据《民法典》,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长期无偿服务合同是否有效?
       一、长期无偿服务合同是否有效? 长期无偿服务合同是有效的,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


·入职签合同还是转正后签?
      一、使用期一般是多长时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单位约定的使用期超过法定期限,超过的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您在...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也是可以作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的。如果是单位犯此罪的话,那么一般采取的是双罚制。那究竟我国对单位犯合同诈骗罪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手表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签订?
      手表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签订? 手表购销合同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


·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是,总有一部分人,妄想不劳而获,以坑蒙拐骗的方式来获得金钱收入。随着国民经济的改善,人们的钱包越来越鼓了,观念在进步。把钱存进银行已经不是现在人们选择的唯一途径了。越来越多的人利用闲置金钱进行投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集...


·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随着人们交易的频繁,合同越来越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交易保障。但是,我们也常常耳闻合同诈骗,甚至有的人还遇到过。在对合同诈骗行为定罪处罚的时候,需要先对比一下法律中规定的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那到底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我们发现《刑法》中规定的所有犯罪其实都是有自己的犯罪对象,而犯罪对象其实也就是指侵犯的客体,这是在对犯罪作出认定的时候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内容。而针对不同的犯罪,自然规定的犯罪对象也是不太一样的。那其中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