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执行期间规定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缓刑执行期间规定有哪些?根据《刑法》规定,执行缓刑期间需要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刑法》(修正案八)将74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以上就是缓刑执行期间的具体情况,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收监处理,这在法律上已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在缓刑期间还存在其它的犯罪事实的,则需要根据实际来进行加重处罚和判决。
  
  
  


·社区矫正职务犯罪难点在哪里?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法利益,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职务犯罪是刑事犯罪行为,犯有此罪的人会被刑罚。社区矫正是对职务犯罪人员一种重要的监禁制度,带有矫正性质但是同时实施起来有难度,社区矫正职务犯罪难点在哪里? 一、社区矫正职务犯罪难点在哪里? 1、难点一:职务犯罪...


·盗墓犯罪罚金标准是多少?
      盗墓犯罪罚金标准是多少?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行为是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盗掘,是指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批准而私自挖掘。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客体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古文化遗址,是指清代和清代以前中华民族...


·走私罪如何量刑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如何构成的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如何构成的?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指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验证证明、审计报告等中介证明。其中资产评估报告,是指资产评估人对公司的物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折抵资本经过评估所出具的报告,根据公司法...


·一般主体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主体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机关是那个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机关是那个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


·醉驾要判刑吗?
      醉驾要判刑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法条释义是什么?
      我们经常能在各种大片里看到这么一个场景:一群训练有素的警察严密押解某个犯人,而另一边犯人的同伙也在密谋劫夺。在电影里看到这样的场景,往往紧张又刺激,那么放到现实生活中,也有同样的事件吗?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法条释义是什么。 一、劫夺被押解...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什么
      一般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的,但同时我们也发现,对于一些犯罪,可能是因为时间比较长了吧,即使之后有人进行了举报,但往往都是以超过了规定的追诉时效而不予追究了。那究竟这个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什么 对过去的犯罪...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范文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范文刑事诉讼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诉讼,只能对犯罪嫌疑人是否触犯刑事犯罪,但是民事方面的赔偿还需要受害人自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才可以获得,这就需要拟写一份上诉状。所以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范文是什么样子的呢。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上诉人:???????? ,男,汉族,??...


·抢劫罪既遂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罪既遂标准是怎样的? 一、抢劫罪既遂标准 关于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在法学界与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主张: 1、抢劫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因而既遂应当是以行为人占有公私财物为标准。 2、抢劫罪不仅侵犯财产权利同时还侵犯人身权利,而且人身权利应当被认定为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