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
  
  2、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3、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当事人在约定工期调整的时候,应当明确,对于施工方递交的工期调整报告,发包方应当在几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认可。
  
  4、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1)质量条款不应采取主道观标准质量条款通常包括 “质量等级”、“验收标准”、“特殊标准”的约定。
  
  2)多种方式结合约定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条款应当通过结合“文字描述”、“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界面划分专”多种方式进行约定。
  
  3)违约责任应当约定具体违约责任的约定方式有:“概况性约定”、“具体约定”两种方式。建议对于主要义务分别做具体的约定,不要属使用概况性约定。此外,违约责任条款还要明确具体的责任方式,比如违约金的计算、违约行为与施工企业权利的衔接等。
  
  二、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1、词语含义及合同条件
  
  2、总承包的内容
  
  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合同应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是合同的主要内容,规定应当详细、准确。
  
  发包方一般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按照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向承包方提供现场;
  
  (3)协助承包方申请有关许可、执照和批准;
  
  (4)如果发包方单方要求终止合同后,没有承包人的同意,在一定时期内不得重新开始实施该工程。
  
  承包人一般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完成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工程以及相关的工作;
  
  (2)提供履约保证;
  
  (3)负责工程的协调与恰当实施;
  
  (4)按照发包人的要求终止合同。
  
  4、合同履行期限
  
  5、合同价款
  
  6、工程质量与验收
  
  7、合同的变更
  
  8、风险、责任和保险
  
  9、工程保修
  
  合同按国家的规定写明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
  
  10、对设计、分包方的规定
  
  11、索赔和争议的处理
  
  12、违约责任
  
  其实工程承包应该注意的事项也非常的多,得根据具体承包的工程进行分析,我们建议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最好还是请律师去拟定相关的条款,因为工程承包合同事关重要,合同越严谨对双方越有利。
  
  


·工伤认定时效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者在受伤后应尽快做工伤认定,及时进行工伤鉴定,以免伤情发生变化导致结果有偏差。工伤认定和鉴定是合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程序,认定成功后可根据伤情结果一到十级不同的等级判定赔偿金额。若单位拒绝申请,职工可自行申请并将单位告上法庭。关于工伤认定时效问题有需要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


·劳动合同违约怎么办
      劳动合同违约指的是劳动者如果签订了培训协议,在约定的服务期内离职的,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不得超过该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但除违约金外,再额外扣除工资是违法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


·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怎么办
      很多单位就刚入职的劳动者之间都会约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期,在这段期间单位就可以看看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工作。若发现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的话,接下来,单位又该采取怎样的措施进行应对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怎么办 不胜任工作是指,在用...


·总包单位无资质是否可以承揽工程
      可以。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


·委托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委托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二)、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 1、委托律师代理的,律师需要向劳动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律师证备验; 2、委托其他人代理的,需...


·人防工程临空墙是什么?
      人防工程临空墙是什么 人防工程和人防工程临空墙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少接触的建筑词汇,但在人们生活中特别是发生紧急时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其实在生活中,政府在规划建设时可能预留了人防工程的建筑,且建设了临空墙,那么究竟人防工程临空墙是什么。接下来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人民防空地下...


·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中或因工作原因收到身体上的伤害或职业病,现
      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中或因工作原因收到身体上的伤害或职业病,现实生活中也存在很多因工死亡的现象,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员工工伤死亡的赔偿。对于工伤死亡的赔偿金,家属等人又该如何分配呢?将就工伤死亡赔偿纠纷怎么解决的问题为您解答。 一、死亡赔偿金获得的途径和权属 农民工因工死亡,其亲...


·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公司必须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投...


·湖南省工伤认定时间一般是多久之内?
      湖南省工伤认定时间一般是多久之内?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


·一、什么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什么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


·寒假工签的劳动协议可以提前走吗?应注意哪些事项?
      现在,寒假来临,许多大学生都想利用寒假的时间来挣一点零花钱,并且还可以学到不少的东西和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这的确是一举两得的想法,但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和利益,我们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寒假工签的劳动协议可以提前走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寒假工签的劳动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