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今人们最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就是住房问题了,在房价越来越高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如今人们最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就是住房问题了,在房价越来越高的年代,收入不算高的职工都普遍选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算呢?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按揭贷款有什么区别呢?哪种贷款会更划算呢?接下来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跟您一起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按揭贷款的区别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按揭贷款是买房贷款里的两种贷款形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商业贷款也叫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新建住房的贷款,即通常所说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数额,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总额的70%(以二者低者为准)。
  
  两者的主要区别: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商业贷款利率为五年以上5.9%,五年以下5.75%;住房公积金五年以上利率4%,五年以下为3.5%),首付比例低(住房公积金最低首付20%,商业贷款为30%)。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计算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
  
  综合上述内容,我们会发现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按揭贷款的主要区别是前者贷款利率与购房首付都低于后者,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也可以通过上文计算公式计算出来。买房作为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越来越受到民众的重视。了解住房公积金利息怎么计算的,方便做出合理的买房预算,节约成本,节省时间。想要了解更多的购房政策,让购房不再困扰,欢迎向我们咨询哦。
  
  


·二手房顾名思义就是别人住过的房子,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它的风
      二手房顾名思义就是别人住过的房子,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它的风险相对于新房来讲还要高一些,因此,提前了解买卖二手房合同的订立程序,有助于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介绍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


·没有预售证可以卖房吗
      没有预售证可以卖房吗 一、没有预售证可以卖房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


·商品房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品房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审查开发商楼盘的流程: 房地产公司提出申请,银行要求开发商提交以下资料: 1、书面申请; 2、公司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企业章程、贷款卡、开户情况、公司概况、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证...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要对房产进行过户的话,一般到当地的房管局直接进行过户就可以了,整个过户的流程也比较简单。不过提前了解一下生活中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的这一问题,肯定是有备无患的。最起码在进行过户的时候能够前期将一些需要准备的材料准备齐全,这样也可以节省双方的时间。 夫妻...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市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1、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收补偿款标准   (1)原房补偿标准:具备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2)购房补偿标...


·离婚房子过户孩子风险有哪些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选择将房子过户给孩子,这样双方也可以避免因为房子分割问题而产生争议,这样从另一角度看的话,也是可以很快就离婚成功的。但从法律上来看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而离婚房子过户孩子风险又有那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


·抵押房产没有他项权证能过户么?
      抵押房产没有他项权证能过户么?没有他项权证是不可以进行过户转让的有他项权利证和房产证,说明这个房屋正处于被抵押的状态,属于限制转让的产权,这种情况下,如果想要转让这个房屋,就必须经抵押权人的同意才可以,只要获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是可以进行转让和办理过户手续的。过户流程:领表:《房地...


·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怎么办
      既然认定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话,那么对于这部分房产只有经过夫妻共同同意之后,才能对房产进行处理。不过实践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怎么办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


·离婚按揭房归另一方房子怎么过户?
      离婚按揭房归另一方房子怎么过户?离婚按揭房归另一方房子的过户必须在提前还完贷款的前提之下,然后再向有关的部门提出这样的一种过户的请求,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过户呢?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


·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都有哪些
      要是当事人有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的话,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最好是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这样对自身利益也是一种保障。那么具体来说这个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和住址等个人情况。 2...


·房子没过户但有法院判决能证明产权归属吗
      房子没过户但有法院判决能证明产权归属吗 一、房子没过户但有法院判决能证明产权归属吗? 房子没过户有法院判决也不能证明产权归属,房屋的权属以房管部门的登记为准,并不以法院的判决书为准,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而,应当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