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继承法院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遗产继承法院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
  
  一、遗产民法典院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
  
  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人提起继承纠纷时,就应当在其他几个继承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依据我国民诉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我国继承案件管辖不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而是适用专属管辖:即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一,被继承人(即去世的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仅指住所地法院,并包括经常居住地法院。
  
  第二,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在多个行政区域内均有遗产的,那么需根据遗产在各个行政区域的分布情况,确定由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第三,遗产中有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起诉继承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遗产继承诉讼证明材料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材料:
  
  (一)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二)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三)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四)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五)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七)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八)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九)医院关于继承人已怀孕的证明;
  
  (十)其他证据。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产继承如果引起了纠纷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于提起者就要先确定管辖的法院地才能受到法院的受理,在一般的情况下被告在什么地方所管辖法院就在哪里,所以,在处理之前就要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
  
  
  


·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的原因有非常多种,其中利民工程建设是非常常见的国家征地原因,其中大多数在乡镇的征地都是为了修路或者是水利工程,虽说土地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所有人在面对征地时是可以获得不低于原有土地价值的补偿的。那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静...


·征地补偿纠纷起诉状范文
      征地补偿纠纷起诉状范文 在我国,繁多的征地事件中总会出现一两起征地纠纷。而在这些征地纠纷案件中,相关的补偿纠纷又占大多数。可是,很多人在遇到此类案件时却不知道怎么写起诉状。那么,征地补偿纠纷起诉状范文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了让...


·新蒲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新蒲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


·征地补偿安置费归谁?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安置费归谁?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安置费归谁,征地的安置补偿费是国家对农民失去土地后的一种社会保障的提供,是向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的一种补助性费用,安置补助费,不许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挪用,安置费的支付分2种情况,如果是集体组织安置,安置费给集体,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则应支付...


·土地使用权租用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租用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公民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后,按照国家的规定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对外进行出租。不过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期限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超出国家规定的最长土地租赁期限以后,超出的部分其实就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在下文当中我们就特地的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租用期限是怎么规...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样板丢失怎么办?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样板丢失怎么办? 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2、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范本 在我们想要承包土地的时候,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我们都需要进行土地承包申请。在申请过程中,我们需要提交一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但是,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如何撰写。今天,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范本以供您参考。 农村土地承包经...


·一般开垦荒地使用权归谁?
      一般开垦荒地使用权归谁?开垦荒地使用权归开垦者所有,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我国的所有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如果当地政策鼓励开荒,那么,开垦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归开荒者所有,即可以使用土地,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是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农村宅基地租赁合同范本
      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宅基地及房产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租赁房产 1、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的房产及空...


·征地补偿协议主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国家规定的,如果要征收普通老百姓的土地的话,那么当然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的,这种补偿不仅在相关的法律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而且在当地的规章制度当中也有着清楚的阐述,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征地补偿协议主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征地补偿协议主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书相关法律有哪些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于农村经济的重新定位,市场经济的活力一下子就涌入广阔的农村田野,相应的就带了土地经营纠纷案件的多发,因为农村土地多涉及集体土地,对于这类事情解决就显得较为麻烦,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书相关的发法律有哪些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书的相关法律 第一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