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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遗产官司一般多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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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遗产官司一般多久宣判?遗产官司一般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日;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1年;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5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裁定再审的民事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二、有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一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对于遗产继承过程中存在矛盾和纠纷的,可以按照司法审理的程序,来提出起诉并要求判决处理,但相关事项的调查取证是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进行认定的,如果涉及情节严重的或者复杂的,显然所需要的时间也更长,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健在财产怎么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健在财产怎么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健在财产不能继承。一般情况下继承都是属于被继承人,已经死亡。在继承法里有说到,如果子女想要继承父母的房产,只能是等到父母死亡之后才可以继承;如果父母的身体很好,还健在的话,想要得到父母的房产,一种是父母主动提出赠送给子女,另一种是...


·私下子女单方放弃继承权是否有效
      一,私下子女单方放弃继承权是否有效无效。父母的财产,他们还健在的情况下,属于他们的个人财产,这与子女无关,也就谈不上什么放弃了。而父母去世后,他们名下的财产即时成为他们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他们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平分):他们的子女、他们的父母(如果还在世的话)...


·宣告死亡后的财产继承时间是什么时候?
      宣告死亡后的财产继承时间是什么时候?宣告死亡,视为死亡,产生继承。宣死亡在法律上就视为死亡,产生死亡的法律效果,当然其财产可以被依法继承宣告死亡,可能没有死亡,也可能出于其他想法,需要赔偿。宣告死亡跟生理死亡一样的处理继承问题,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只不过有的...


·父亲去世后侄子有继承权吗?
      父亲去世后侄子有继承权吗?父亲去世后侄子没有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中,叔叔去世后侄子是没有继承权的,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


·一、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能继承吗?
      一、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能继承吗? 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也能继承,代为人对被继承人本身就没有赡养义务,代为继承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新婚姻法夫妻遗产规定有哪些?
      虽然结婚看似简单的一件事,相关法律却对婚后夫妻间的义务有所规定,同时民法典也规定了配偶可以继承另一方的遗产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都为保障婚后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民法典夫妻遗产规定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民法典夫妻遗产规定有哪些?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第1款...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我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亲戚不签字怎么办?
      遗产亲戚不签字怎么办?可以起诉处理,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时,继承人之间就分配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


·女儿和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吗?
      女儿和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吗?1、根据《继承法》第九条的规定,儿子和女儿是有同样的继承权的,在法定继承中,子女和父母、配偶一样都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儿子和女儿是一样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尽到较多抚养义务等,儿子和女儿继承的遗产份额应该是一样的。同时根据《继承法》...


·办理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继承需要什么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办理...


·放弃继承后还可以反悔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第三十六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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