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的环节。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前,必须经过特定的环节。其中主要有:
  
    (1)用人单位对于因违纪、违法应予开除、除名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必须针对其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经此仍然无效的,才可进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向本单位工会征求意见;如果裁员,应当提前30天向本单位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还应当将裁员方案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3)报经主管机关审核或批准。依照法律规定,裁员应当事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以及工会或全体职工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2、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和签订协议环节。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对方。在裁员时,这种通知的形式为正式公布裁员方案。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就合同解除的日期和法律后果,依法签订书面协议。
  
    (3)用人单位在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先后顺序:直接通知——邮寄通知——公告通知进行通知。只有当前一种无法通知时方可用下一种通知方式进行。
  
    (4)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环节。
  
    (1)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凡是应当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负责全部缴足。劳动者应持有的各类社会保险手册或缴费凭证应交由个人持有。劳动者要求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
  
    (3)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同时还应将劳动者本人档案转移至地方劳动部门或劳动力交流市场。
  
    (4)如属裁减人员,还应提供自裁员之日起6个月内优先录用的就业保障。
  
    (5)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报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原合同鉴证部门)备案。除此之外,可能涉及到的环节还有:依法通知工会,工会认为解除劳动合同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对意见应认真研究;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处理。如因劳动合同解除发生争议的,还要依法遵循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处理等等。
  
  


·一、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劳动...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合同到期是如何处理的
      劳动合同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凭证,它不仅可以使我们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也能减少用人公司的后顾之忧。但此刻有人就问了,劳动合同如此重要,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合同到期。既然是问题,就一定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接下来,就来跟您聊聊相关的知识,希望我们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


·一、行政机关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辞退吗?
      一、行政机关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辞退吗?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


·诈骗他人劳务如何来进行处理?
      诈骗他人劳务如何来进行处理?诈骗他人劳务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由公安机关受理后经审查确定案件性质。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予以立案侦查收集证据并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我们一般职工在企业中上班
      我们一般职工在企业中上班,企业不仅仅为员工提供固定的薪酬,同时也会为员工购买五险,为了保障员工各项的福利,可以让员工老有所养,让员工在企业中上班更加的有保障。职工社保补缴五年可以吗?这个是可以的,只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今天带您了解一下。一,职工社保补缴五年可以吗?退休前累计交够1...


·索要加班工资的时效是多久?
      索要加班工资的时效是多久?索要加班工资的时效是一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鉴于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用...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规定是什么?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规定是什么? 处处离不开用电,更离不开安全、规范用电。我国电气安全事故发生频率距离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还有很大差距,电气安全是一个严峻的问题。近几年多次对电气规范条文进行改进,此次新编的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规定于2016年8月实施,条文中取消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当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期限的,那么就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就是我们在工作中最常见到的劳动合同。通常单位在解除这样的合同时,可能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那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无效和合同有效肯定会带来不同的法律结果:合同有效,则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即可;如果合同无效,那么合同中除了有关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有效外,其余合同条款都没有效用。在下文中就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进行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工资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工资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一、 工资贷款具体手续 手续包括: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申请人本人的工资卡、申请人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以及另外的资产资信方面的证明。 个人资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蓝印户口原件及其复印件; 2、借款人工作单位与借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


·一、因伤致死误工费要怎么赔偿?
      一、因伤致死误工费要怎么赔偿?因伤致死误工费的赔偿内容包括: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