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租房续租的条件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公租房续租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公租房的租期是五年,到期后根据承租人的收入及家庭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续住。那么公租房续租的条件是什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购买时能够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公租房不可以上市买卖,采购人需求转让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单位组织回购;回购报价为原销售报价+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跟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一旦发现用虚假信息骗得公租房租住的,将强制请求其退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
  
    3、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5、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
  
    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有哪些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权做出了细致的区分,婚前财产就算结婚后也还是归属个人一方所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但是房产证上若是有加上一方配偶的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是需要协议或是法院判决分割...


·商品房面积怎么算 怎么处理商品房面积的误差
      商品房面积怎么算 怎么处理商品房面积的误差在商品房面积上大作功夫来侵害购房者的合法的权益,是开放商惯用的伎俩。究其原因,一部分是因为开发商受利益的趋势,另一部分是因为购房者自身法律意识与安全防范意识的淡薄。不知道商品房面积怎么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


·我国的独生子女能继承房产吗?
      我国的独生子女能继承房产吗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请求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资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资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资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事实上,如果独生子女的父母...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婚后财产是怎样进行分割的
      当今时代,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我们经常会看到因为夫妻财产分割问题而引发的一系列纠纷。随着时代的进步,我国的婚姻法针对婚姻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又有了一些新的修订,在新婚姻法中对夫妻财产分割也作出了一些修改。那么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婚后财产是怎样分割的呢?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婚...


·离婚财产强执前要对房做平做价吗?
      离婚财产强执前要对房做平做价吗? 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 如果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经审查如果原判决或调解正确,可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协助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其抗拒执行的错误行为,促其自觉执行。经过耐心教育,仍拒不执行时,法院可邀...


·一、房产公证遗嘱继承后买卖可以吗?
      一、房产公证遗嘱继承后买卖可以吗? 可以,房产在办理公证遗嘱过户后,产权发生了改变,可以进行自由的交易处理。继承取得房产的,房产过户后即可以出售,继承的房产不需要交税。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1、法律上没有限制,只要继承的房产过户后,权利人就有权利进行处置,可以自由买卖交易; ...


·夫妻结婚后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关系中,关于离婚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议解决,最好达成书面协议,以备后患。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则要起诉到法院由法院酌情判决。夫妻结婚后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具体分析,下面我们带您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


·房产抵押反担保抵期限是多长?
      房产抵押反担保抵期限是多长? 一、什么是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


·2023继承房产新政是怎样规定的?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


·鉴于国家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不少购房者在买了农村房屋后,发
      鉴于国家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不少购房者在买了农村房屋后,发现该买卖是无效的,对此他们十分的焦急。那在法律上,农村房屋买卖怎样才有效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当事人怎样才能有效的进行买卖农村房屋的活动?下面,我们就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房屋买卖怎样才有效 根据我...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一、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