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判三年可以减刑多少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判三年可以减刑多少?
  
  最多减刑一年半,法律规定最多可以减一半刑期,但实际基本达不到。
  
  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怎么样才能减刑?
  
  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怎样才能减刑,起始时间与间隔时间如何规定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有期、无期从减刑之日起算,其余从原判决之日计算。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故意损坏财物罪,要达到法定标准的,才按本罪处理,属于结果犯,仅实施故意损坏财物行为的,未达到犯罪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针对一些刑事案件,当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时候,我们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立案侦查。那么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是什么?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看一下。 ...


·犯协助组织卖淫罪怎么判刑
      犯协助组织卖淫罪怎么判刑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是指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行为。如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有具体的罪状和单独的法定刑,应当确定为独立的罪名,适用单独的法定刑处罚,不适用刑法总则第二十四条关于从犯的处罚原则。而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概念是什么?
      森林是人类宝贵的资源,与自然环境、动物保护、以及工农业生产都有着十分紧密的关联,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控制森林树木砍伐,保证良好的森林再生循环,我们国家对林木采伐实行了许可证管理制度,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严禁盗砍盗伐,否则从严从重处罚,那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概念是什么呢...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申诉状应该怎么写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申诉状应该怎么写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申诉状应该怎么写?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


·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今我国已经取消了盗窃罪的死刑处罚,也就是说现在犯盗窃罪的,最严厉的处罚也就是无期徒刑。实践中,还是要先对盗窃行为做出认定,看是否构成犯罪,才能知道要不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天,我们为您带来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一、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个人盗...


·审查起诉阶段过了后就判刑了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过了后就判刑了吗? 审查起诉阶段过了后并不是直接判刑的,因为下一步就起诉到法院,然后就开庭,审查起诉期限最长为六个半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起诉的时间为一个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一个半月。但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中是如何规定的?
      网络发展越来越迅速,在人们生活中比重占的越来越大,需要了解的信息只要是点击网络搜素基本上就能出来。而正因为如此促使了许多的不法分子趁机在网络上获取个人信息,而随着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不断的加大,一旦被查处就会被判定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中是如...


·自诉遗弃罪的证据有什么?
      当今社会,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还是有各种各样的遗弃发生,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遗弃构成遗弃罪的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我国遗弃罪属于自诉案件,而且遗弃罪是否可以立案,和自诉遗弃罪的证据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自诉遗弃罪的证据收集以及收集哪些证据是最重要的。 一、遗弃罪 【遗弃罪】...


·抢劫罪的主体我国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像抢劫这样的违法犯罪活动,危害了我国的安定团结,并且如果当事人触犯了抢劫罪,构成一定后果的话,我国法规对当事人是有着严重的惩罚的。但是,在法院判决抢劫罪的时候,需要对犯罪的主体进行一定的调查,如果达不到该罪的犯罪主体的话,还需要重新处理。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抢劫罪的主体我国法规...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的本质区别是什么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2、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