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按离婚协议书履行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夫妻离婚协议书当中约定的内容有很多,包括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以及债务的承担等等,而有的人在签了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又不按照约定的内容来履行。那不按离婚协议书履行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协议离婚因为它的快捷方便,成本低,冲突相对较少,成为了许多欲冲出围城的人们的首选。但人们在看到其积极的一面时,往往忽视了其不利的一面。那就是一旦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或消极履行协议该如何处理,目前大部分人有个误解,以为手中握有离婚协议,就一切万事大吉了,却不知离婚协议只是对当事人双方有法律约束力,但却没有如判决书、调解书、公证书等具有法院的强制执行效力。离婚协议要取得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离婚当事人必须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的确认,来获得法院强制执行效力,从而使自己的权利得到真正的落实。
  一、财产权的转移
  常见的如房产、车辆不过户,存款不支付、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不转交。如果您在离婚协议中涉及了房产、车辆及贷款按揭等的过户问题,协议生效后,对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来履行,您自己又无法办理。您可以依离婚协议书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协助办理,如对方仍不支持,法院可以直接向相关部门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有了法院的通知书,您就可以轻易地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对于存款、股票等,如果对方不按照约定的分配方式履行,您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协议的效力。但要注意的是,您应对相关信息在起诉前有个清楚了解,如存款、股票的开户行、开户名称、金额、账号、开户公司、个人账户等,以方便执行。如果协议中有这些信息那是最好。在执行阶段,如果您能准确提供这些信息,判决生效后,法院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向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单位出具协助执行函,冻结账户,强制划转。至于其他财产,程序基本相同。值得一提的是,涉及股权转让的,要及时让公司办理股东登记。
  二、扶养费的支付
  协议离婚后,负有支付扶养费的一方突然不再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数额向对方支付扶养费,如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同时可以请求变更扶养费的数额,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有单位或公司的,可以请求协助履行,直接从工资中按月扣除。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如果一方拖欠或拒付扶养费时,另一方要及时催讨(最好要以书面形式),或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免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
  三、探视权的行使
  有些人在离婚协议中对探视权未作清楚约定,或虽有约定但对方事后因对另一方的不满或在履行过程产生新的纠纷,导致一方不再让另一方探视或不按规定的时间、方式探视。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一方会以各种理由来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让另一方很无奈。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双方首先要友好协商,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前提。如果协商不成,只有起诉到法院,如果协议有约定,直接按协约起诉,如果无约定,则在诉状中提出自己的请求。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对方仍不配合,则可请求法院对拒不履行协助的个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使对方产生压力,从而配合您行使探视的权利。但法院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视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四、经济补偿或者损害赔偿
  我国《婚姻法》规定对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赔偿,同时如果一方有遗弃、虐待等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在协议中约定了经济补偿或损害赔偿的,另一方拒不履行,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支持。但要注意的,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放弃该主张的,日后再提出,将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实践中,当事人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同,那么相应的处理也就不一样,如果是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话,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是不转移财产的话,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方协助办理。关于不按离婚协议书履行怎么办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有什么规定
      夫妻离婚后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大问题,如果没有处理好会引发很多矛盾,甚至走上法庭上抗争这一步。其中财产划分有共同财产的,有个人财产的,具体范围的划分也要根据具体条文来细数,为了更好更快的解决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本文详细阐述了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婚姻法离...


·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哪些
      就《民法典》中规定的男女结婚年龄来看,可以具体分为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以及禁止要件。其中形式要件就是需要到规定的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至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哪些 结婚的实质要件,是指结婚当事人本人和双方间的关系须符合结婚的法...


·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权 怎么争取抚养权
      我们发现大多数夫妻都是在说到离婚的时候才会同时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探视权、监护权等等的问题,其中容易产生纠纷的就是抚养权和抚养费了。那么通常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权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权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将来的健...


·一、农村离婚女应分的财产有哪些?
      一、农村离婚女应分的财产有哪些?《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


·婚姻起诉财产分配得做法是什么?
      婚姻起诉财产分配得做法是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


·离婚的财产分割执行的法律依据?
      离婚的财产分割执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


·离婚过错方分得财产的比例
      离婚就得分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平均分配,个人财产是不可以分配的。法律还规定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那么离婚过错方分得财产的比例是怎么样的?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过错方分得财产的比例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时候,一方存在过错,...


·刑诉法不通知家属的规定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当行为人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的时候,执法机关侦办以后,肯定要对行为人提起诉讼,或者对行为人进行抓捕。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执法机关应当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只是有些情况下也是可以不告知家属的,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刑诉法不通知家属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诉法不通知家属...


·哪种情况下构成重婚罪
      哪种情况下构成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对重婚罪的规定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构成重婚罪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准备登记结婚的;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


·可以用临时身份证离婚吗
      可以用临时身份证离婚吗 一、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离婚手续吗? 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理出国手续,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离婚手续不行。 根据婚姻登记法,行政中心也要按规定去执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居民身份证(当然必须是要正式身份证,非临时身份证); ...


·离婚协议书上面写的孩子抚养权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上面写的孩子抚养权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上面写的孩子抚养权有效吗?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