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巧用公证规避民间借贷风险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如何巧用公证规避民间借贷风险
  
  一、谁借谁的钱不是那么简单
  
  鉴于民间借贷多发生在亲朋好友等熟人间,当事人签订借款凭证时因面子问题或缺少法律风险意识而具有较强的随意性。
  
  首先,对于借贷主体即订立借贷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的审查容易疏漏,例如从出借人的角度来看,其对所出借的货币必须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及完整的支配权;再如从借款人的角度来看, 借款人为夫妻双方的,可能会使用单方名义去借款甚至借据上署名的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符等情况,这都可能发生纠纷。
  
  二、利息有标准不是越高越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规定,其中,对于逾期未还款项,债权人具有选择权,即既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率也可以选择主张违约金,但均不得超过最高院规定的四倍利率的红线;债权人同时主张二者时,经核算后实际利率也不能超过四倍利率。本案当事人约定的月利率4.5%明显过高,法律对于超出部分的利息是不予保护的。
  
  为了规避相关法律规定,有的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即在公证的合同之外再签订另一份合同,约定高额利率,这样根据法律规定,公证书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因此导致与公证书相矛盾的未经公证的合同无效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责任。
  
  三、出借资金来源需合法足额
  
  双方在借贷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借贷资金须从出借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向借款人指定账户划转,这样可以满足民间借贷资金合法的两个实质要素:
  
  1、借贷资金是出借人名下以合法形式占有的资金,
  
  2、出借渠道合法,且留下出借资金的有力证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资金必须是出借人自有的合法财产,民间借贷合同只有在借贷资金实际转移给借款人时方为生效。而通过银行划账的方式可以满足上述两个要求。
  
  此外,出借人应当足额提供借贷款项,在划转借贷款项时直接扣除利息或部分利息,即使借款人同意,也是违背法律规定的。一旦发生违约,对于借款金额的确认可能会受到影响,容易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四、借钱有抵押还款有保障
  
  民间借贷由于多种原因本身的风险性较大,因此建议借贷双方设置抵押物,并办理抵押登记,这样对于后期执行也是有利的。另外,也有借贷双方约定一旦借款人违约,出借人可以单独处分抵押物,包括拍卖、变卖或直接转移给出借人所有。首先流质条款是法律明确禁止的,因此直接转移抵押物所有权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次出借人也不能单独处分抵押物,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双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偿还出借人。
  
  


·最短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
      最短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公司虽然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形式来筹集资金,但是这不意味着公司就可以永久的发行债券,一般公司债券都是有期限限制的,这也是为了防止一些公司恶意发行扰乱市场秩序。那么,最短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呢? 一、最短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 公司债券不同,期限也...


·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还需要还债吗
      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还需要还债吗公民对于自己的合法债务,自然应当积极的偿还。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债务还没有还清,债务人就因为一些意外情况导致死亡,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是直接不还债给债权人了,肯定对债权人不公平。那么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原...


·多个人共同借钱的借据怎么写
      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向别人借款的情况,通常都是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也就是一对一的借款。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不是一个人对一个人的问题可能会出现多个人对一个人的问题就在法律上叫做多人借款。在借款的过程当中,我们通常会书写借款的依据,也就是借条或者是借款的合同。那么在多人借...


·朋友借钱了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不还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凭借借条、转账凭证等证据,到债权人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归还欠款。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起诉时要注意的以下几点:1.要看借条上是否有注明还款日期,如果还款日期有注明,那么一定要在还款期限到期后的三年内起诉,否则超过诉讼时效,将失去胜诉权;2.收集当初给...


·抵押合同和担保合同同时存在时债务偿还的处理方法
      抵押合同和担保合同同时存在时债务偿还的处理方法同一债权既有人的保证(即保证人),又有抵押物、质押物担保时,应合理掌握两类担保人与债权人、债务人的相互责任关系。正确分析各担保人主债权的担保情况,协调解决保证人和抵押、质押担保人协商担保份额,是正确处理债权债务关系的关键。 情形一:...


·不满足借贷条件的原因有什么?
      不满足借贷条件的原因有什么? 一、不满足借贷条件的原因有什么? 不满足借贷条件的原因主要有: 1,个人的征信不良,有担保未还清,信用卡逾期还款,个人银行贷款未还清等 2,个人贷款资料不符合银行要求,收入证明达不到月供的要求 3,个人无意或故意推迟不去银行签字,办理相关...


·怎么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 生活中很多人都陷入讨债难的苦恼,一
      怎么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 生活中很多人都陷入讨债难的苦恼,一些债务人为了讨债使尽浑身解数,但仍然效果甚微。事实上,债权人在讨债无果时,可以选择请求支付令和起诉的方式。那么讨债时怎么申请支付令?如果债权人想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的,此时又该怎么诉讼讨债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可以转移追债公司收债权转让吗
       一、可以转移追债公司收债权转让吗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


·还清欠款证明怎么写?
      还清欠款证明怎么写?范文是什么? 借钱时候都会书写借条作为凭证文书,这是为了防止欠钱不还的情况出现,一旦这种情况出现,借条可以作为证据进行权益的维护。那么,如果欠款已经还清,需要做些什么呢?是否还需要写还款证明,那么还清欠款证明怎么写?今天本站我们在下文具体介绍,供您参考。 ...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起诉时效是多久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起诉时效是多久?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起诉时效是多久?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