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多少?放弃遗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在各省有所不同,具体标准请咨询所在地的县或区公证处,也可以到所在省的司法局搜索。一般的放弃继承公证最低200元,有明确财产数额的按1-2%收取公证费。1、公民申办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亲自到其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或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2、在时效上,公民放弃继承权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将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给他人,否则,应按接受继承办理;3、公民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是其自愿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任何在受胁迫、受欺骗情况作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都将视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二、放弃继承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2)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来,不可以用默示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以局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如果用口头方式表示的,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有效。(3)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亲自作出。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4)放弃继承必须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有采取欺骗、威胁或胁迫等强制手段,让继承人违背真实意愿而作出的放弃继承表示,这种放弃是无效的。(5)放弃继承的效力应从继承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他从继承一开始就没有了继承权。放弃遗产继承的相关情况,是需要结合遗产的具体处理情况而定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相关事项的办理需要根据公证的具体事项来进行收费处理,但不涉及到财产的公证事项,一般不会交纳过多的公证费用,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享有继承权的是哪些人2023
      享有继承权的是哪些人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


·放弃继承以后反悔了还可以要回吗
      放弃继承以后反悔了还可以要回吗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正在进行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


·一、遗嘱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
      一、遗嘱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法定继承顺...


·一、有半路夫妻共有财产证明继承遗产时能多分一些财产吗?
      一、有半路夫妻共有财产证明继承遗产时能多分一些财产吗?有半路夫妻共有财产证明继承遗产时能多分一些财产,半路夫妻离婚财产按照分割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归自己的办法处理。半路夫妻只要结婚了,那么婚后所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会参与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


·遗产分割原则有哪些?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几种
      公民在去世之后,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此时就会转化为其遗产,然后由其继承人来继承。而继承人在实际分割遗产的时候,也有一些原则需要注意。到底遗产分割原则有哪些?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遗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的如何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的如何继承? 一、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的如何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的继承需要严格的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


·夫妻中一方死亡遗产如何分配?
      夫妻中一方死亡遗产如何分配?夫妻中一方死亡遗产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夫...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我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哪些财产不能被继承
      1.这种情况多出现在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2.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这类有很强人身属性的权利。比如著作权人去世后,作为继承人,仍然可以享有版权收入,但是著作权人在这部作品上的署名权、包括修改作品的权利等,...


·一、丧失遗嘱继承权情形有哪些?
      一、丧失遗嘱继承权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遗...


·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是什么意思?
      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是什么意思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此只发生在法定继承过程中。二、什么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1、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2、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