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年人如何针对再婚立遗嘱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老年人如何针对再婚立遗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中一半可以进行立遗嘱,另一半当事人没有权利支配;婚前的个人财产,个人也是可以进行立遗嘱的。二、再婚后立自书遗嘱再婚之后订立遗嘱的程序、遗嘱生效的条件完全适用民法典对遗嘱的一般规定。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设立遗嘱时,无须征得遗嘱继承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得到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赞同。只要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即发生法律效力。由于遗嘱可以改变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办法,遗嘱生效时,立遗嘱人已经死亡,容易伪造、篡改而且无从查证,所以《民法典》规定了立遗嘱的有效条件。主要有:(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如果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则不影响他当时所立遗嘱的效力。(2)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他人伪造的遗嘱无效,篡改的遗嘱,篡改的内容无效。”有的被继承人本来没有立遗嘱,而继承人无中生有假造遗嘱,也有的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继承人认为于己不利,又另造一份于己有利的遗嘱,以假乱真。这些都属无效遗嘱。(3)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其中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个人只可以支配属于自己的财产,他人的财产自己无权进行支配。老人会写字的情况下,可以自书遗嘱,不会写字的情况下,可以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或者是口头遗嘱等,根据自己情况可以选择。
  
  
  


·新婚姻法假期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对职工的权益保护还是很注重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结婚生育的时候享有婚假和产假的待遇,任何单位都不得无故剥夺这项福利待遇。并且,随着民法典的实施,相关假期也进行了调整。那么民法典假期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吧。 一、民法典假期是怎么规定的? 1、婚假 ...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 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


·国家刑事赔偿程序是什么?
      1、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书后,应当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作出处理决定并给予赔偿。2、刑事赔偿程序只有一种,即赔偿请求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不服,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赔偿的复议决定不服,...


·一、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一、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女年龄在6岁...


·离婚一方自行抚养抚养费还有么?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会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也会对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做出规定。有时候,双方会商定由一方自行抚养子女,这种情况在经济条件好的家庭离婚中比较常见。而通常情况下,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一方自行抚养抚养费还有么?我们围绕这个问题,和您具体做个讨论。 ...


·离婚的时候是会让很多的夫妻陷入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中的的
      离婚的时候是会让很多的夫妻陷入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中的的,许多人如果处理不好的话是会导致许多更严重的问题出现的,双方也都不会愉快的解决,所以您需要了解一下关于夫妻双方离婚谁家想要抚养孩子吗怎么争取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 夫妻双方离婚谁家想要抚养孩子吗怎么争取抚养权? 在律师...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应该返还押金吗?
      1. 租赁押金是合同履约金的一种。合同履约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不是法定的债的担保方式,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 2.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


·一、离婚财产必须写清楚么?
      一、离婚财产必须写清楚么? 如果婚内没有共同财产则可以不用写明。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范文,主要内容有: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小孩抚养权的归...


·和小三有孩子重婚罪吗?
      一、和小三有孩子重婚罪吗?可以构成重婚,如果以夫妻名义生活就构成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


·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是孩子尚未成年的话,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但如果夫妻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话,那么此时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该怎么来争取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


·彩礼能不能视为赠与,彩礼可以视为赠与吗
      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给付给女方的财物,表面上看来,赠送彩礼具有赠与的性质,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彩礼能不能视为赠与呢?而要是男女解除婚约后彩礼怎么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彩礼能不能视为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