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金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二、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单位对农民工欠钱不还怎么办
      单位对农民工欠钱不还怎么办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应当携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


·邯郸市工伤认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在某些情况下,员工遇到工伤以后法院所起到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在一定程度上很好的维护了劳动者本身的利益。但是您一定要知道,如果遇到工伤以后不及时去做工伤认定,超过了诉讼期限以后,这对自己的维权来说会相当麻烦。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邯郸市工伤认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邯郸市工伤...


·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什么证据,如何预防工程质量问题 在工程投
      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什么证据,如何预防工程质量问题 在工程投入市场使用后,当客户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一般会要求发包方进行索赔,发包方在索赔后,如果确认是承包方的责任,可以向承包方追偿。但这一切成立的前提是能拿出证据证明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什么证据呢? 一、工程...


·大连市工程质量手续如何办理?
      大连市工程质量手续如何办理? 一个工程存在的价值在于其拥有较好的质量,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则不仅会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影响,也会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工程在施工前,承包方和发包方都会采取一些措施完善工程质量的管理,办理工程质量手续是常见的管理内容。各地的管理办法是存在差异的...


·一、劳动关系确认和工伤待遇有关系吗?
      一、劳动关系确认和工伤待遇有关系吗?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劳动者要求确认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一般是为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提起工伤保险待遇诉讼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是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


·公共人防工程的作用是什么?
      公共人防工程的作用是什么防空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建造,其在我国的战略部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公共人防工程从实际上来讲就是一个地下的防护设施,战争时期人们可以在里面躲避防止空袭,平时的情况下,该地也可以作为一般的保存物品的基地。那么,对于公共人防工程来讲其作用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今天...


·工伤鉴定后停发工资对吗?
      工伤鉴定后停发工资对吗? 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工伤期间是有工资的。并不是一定要有劳动关系证明,您的工卡、考勤表、工资卡之类的都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对于这样的企业您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


·误工费与劳务费的区别有什么?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认为误工费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受伤或是因意外事故,如车祸、高空坠落等受到损伤而影响到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费用,作为伤者是有权要求企业赔偿自己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费用。而劳务费许多人可能都会认为就是工资,但其实不然,劳务费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


·离婚是否需要退聘金有哪些情况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2.结婚前给付彩...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发生了工伤之后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发生了工伤之后,肯定是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就是为了能够更多的获取到赔偿金,太和县发生工伤鉴定为十级的话,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一次性的领取伤残补助金,一般是为本人7个月的工资,这7个月的工资是按照平均的工资来进行计算。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


·申请工伤鉴定的材料范文是怎样的?
      由于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员在没有做过工伤鉴定之前,是不能要求企业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的,故而在司法实践中,按照申请工伤鉴定的材料范文,书写工伤鉴定请求后,向相关单位提出得到经济赔偿的现象时时有发生的。 一、工伤鉴定申请书范本 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