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何为交通肇事罪中的重大事故?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何为交通肇事罪中的重大事故?
  
  一、交通肇事罪的三类情形
  
  1、犯罪情节一般的
  
  通常是指造成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或者是1人以上重伤过,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或者是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额较大,起点在3万元到6万元之间的。因这些犯罪情节较轻,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肇事后逃逸就是肇事者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为逃避责任而逃离现场的,这是一种特别恶劣的情节。至于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是指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人身和财产直接损失额,起点在6万元到10万元之间;酒后驾车和无证驾车而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这些属于影响更加恶劣的情节,一般会判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
  
  3、逃逸致人死亡
  
  在社会中造成的影响特别恶劣,被害人长因肇事者逃离现场而无法得到及时抢救导致死亡,这是最恶劣的情节,应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
  
  交通肇事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的区别
  
  重大责任事故罪和交通肇事罪是性质不同的刑事犯罪,两者在犯罪行为发生的场所、犯罪主体、侵犯的客体等方面存在区别。
  
  三、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重大责任事故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从司法实践来看,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1)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2)违章行为特别恶劣,如已因违反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而不改正,再次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屡次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明知没有安全保证,甚至已发现事故苗头,仍然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拒不采纳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用恶劣手段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等。
  
  (3)事故发生后,行为人表现特别恶劣。如事故发生后,不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只顾个人逃命或抢救个人财物,使危害后果蔓延扩大;或者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破坏、伪造现场,隐瞒事实真相,嫁祸于人。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新发布的《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北京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怎么处罚
      在造成交通事故后,作为当事人应该留在现场积极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要是因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有逃逸的情形,此时对当事人的处罚就会比较重。那具体来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怎么处罚 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未构成犯罪...


·发生交通肇事全责如何赔偿?
      发生交通肇事全责如何赔偿? 一、发生交通肇事全责如何赔偿 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 残疾赔偿金 代替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


·未年检车辆交强险能赔偿吗?
      未年检车辆交强险能赔偿吗? 未年检车辆交强险能赔偿吗? 只要该车辆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未年检就不是交强险中保险公司免责的条件,所以出事故时保险公司要赔偿。但是对该车辆投保的其他商业险,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就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果车辆未年检是保险公司的免责条件,那么保险公司就不用...


·机动车事故全责怎么理赔
      机动车事故全责怎么理赔机动车事故全责怎么理赔(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发生交通肇事后,由于造成的损失比较大,因此肇事者处于恐惧、不想承担责任的心理就有可能选择逃逸。那么实践中,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只有先做出了认定,那么才能按照逃逸的情节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有没有时间上限?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有没有时间上限?没有时间上限,需要结合实际的误工时间而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


·一、普通电动三轮车有醉驾吗?
      一、普通电动三轮车有醉驾吗?醉驾普通电动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也是按照驾驶机动车醉驾的行为进行司法判定。《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意见》指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


·当今社会交通发达,交通安全一直是一个大问题,在沈阳每年因交通
      当今社会交通发达,交通安全一直是一个大问题,在沈阳每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人数也是一个庞大的数字。特别是酒驾引起的交通事故更为严重,因此交通部门严格规范驾驶标准,在醉酒驾驶这一列中更是抓的严上加严,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沈阳醉驾新标准吧! 一、关于饮酒驾驶有什么规定: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


·交通事故至伤能报销医疗吗?
      交通事故至伤能报销医疗吗社保的医保(包括互助医疗)对于交通事故是不报销的,只能是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但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药物的钱。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三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1、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


·对方有车有房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方有车有房欠钱不还怎么办?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再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封对方的车辆和房屋,并拍卖,用来偿还债务的。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