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一、发布征地通告。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安置途径及征地用途。
  
  二、征询村民意见。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所在地乡镇政府,就征地内容征询村集体和村民意见国土局应当将村民对征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上报。对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意见的应当告知被征地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三、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收土地的四周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等并由国土部门现场填制调查表由相关上述人员签字确认。将签字确认后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四、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偿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申请报批。
  
  五、征收土地公告。
  
  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在收到省或国务院批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的内容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市人民政府国土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包括: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和数额、支付对象和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具体措施。方案公告后,应当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意见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土部门提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对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确需修改和补充的,依法进行修改。
  
  七、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部门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八、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级国土部门组织实施。
  
  九、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村集体、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十、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按规定支付各项费用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清理。
  
  


·乡镇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乡镇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办法是如何规定的?乡镇集体企业需要改制的情况下,要面临这非常多的问题,而首先要面临的就是土地资产的处置问题,您都知道,土地资产非常的重要,并不是我们想如何处置就可以如何处置的,它必须要有法律的规定才行,下面就来为您介绍乡镇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办法。...


·山东省征地补偿地价是怎样规定的?
      山东省征地补偿地价是怎样规定的?国家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征用农民或者城市居民的土地时,需要给予被征地适额的补偿。由于我国各个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的低价存在着差异,因此,不同地区的公民因土地被征用所能获得的补偿金额是不同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山东省征地补偿地价的相关信...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取得途径是什么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取得途径是什么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二、以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方式目前基本不采用)协议出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


·有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有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随着各地房价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就是指有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房屋买卖与其他的商品交易不同,房屋买卖需要有行政机关授予的买卖房屋的资格,并且房产是属于可以交易的范围。那么有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可以买卖...


·安徽残疾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残疾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近一段时期,安徽省加快了城镇建设步伐,很多农村土地被政府征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对于被征地农民,政府财政会拿出一笔钱作为补偿,具体金额由当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制定。有时候被征地家庭中有残疾人,那么安徽残疾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


·土地使用证补办费用是多少,有哪些流程?
      土地使用证补办费用是多少,有哪些流程? 土地使用证是证明这片土地所属人的凭证,我们生活中很多地方都需要用到土地使用证,比如贷款买房、迁移户口等。土地使用证是很重要的一个证件,如果没有保管好弄丢了,就要马上进行补办。一般去服务大厅里办理业务需要排队取号,号码轮到自己的时候就可以去...


·土地使用证丢了可以补吗
      土地使用证丢了可以补吗一、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


·武威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武威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中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而且因为各地经济的发展不同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武威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


·外地人在广州买房条件?
      随着现在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发展,买房成为了现如今非常普遍的现象。广州作为一个大都会大城市,越来越多的人去广州打拼,然后在那边落脚买房。对于买房我们国家是有相关政策规定的,那么外地人在广州买房条件都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外地户口在广州买房条件。 1、 购房者须...


·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现如今,很多原本生活在农村的居民纷纷选择到城市进行发展,导致原有的土地闲置,这个时候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为了保证土地使用权出租合法有效,且为了避免纠纷,双方需要签订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那么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请看下文。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