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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非要农民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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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非要农民主动申请?
  
  一、依申请登记是发了规定的原则
  
  1、农村土地确权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范围。
  
  2、依申请登记是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原则。
  
  3、国土资源部2007年颁布的《土地登记办法》第6条规定,土地登记应当依照申请进行,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土地登记办法》中规定了政府依职权启动登记的总登记制度
  
  4、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4条也重申了依申请登记的原则。
  
  二、依申请登记该怎么理解?
  
  1、依申请原则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登记,无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还是注销登记,涉及权利或法律关系的登记还是纯粹事实部分的登记(如更正登记)。
  
  不管是第一次登记,还是变更权利人等事项,或者是注销登记,必须是当事人先主动提出申请才能办理。(所以国内的申请表才那么多,浪费多少纸张)
  
  2、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登记机构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登记。当事人的登记申请也界定了登记机构的活动范围,登记机构不得超越该登记申请范围从事活动。
  
  只要不违法,农民不申请相关部门就不能办理,办理事项不能超过农民申请事项的方范围。
  
  3、如果当事人提出的登记申请存在不动产登记法规上的障碍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登记机构不能主动协助当事人完成登记,只是给申请人一定期限排除障碍。如要求当事人当场更正错误或者补齐有关的材料等。
  
  在现实中,基本没有登记机构协助农民完成登记的情况,能一次把所有问题指出来让大家第二次办好就不错了。
  
  4、在登记完成即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撤回登记申请,登记机构不得加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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