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农户口能继承老家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儿女转城镇户口能否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
  
  据了解到,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也就是说,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直到房子自然消亡。
  
  二、在农村房屋继承该怎么办 ?
  
  继承首先要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拿着公证书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更名手续。公证费全国统一标准:配偶继承公证费为房产评估价的1%;子女继承公证费为房产评估价的2%到土地部门部门不需缴纳其他税,只需缴纳工本费几十元左右。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财产凭证(土地证)
  
  3、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携带本人户口本。
  
  4、二代身份证。(没有二代身份证到派出所开带相片的户籍证明)
  
  5、被继承人父母生存状况证明。(如果父母健在,本人来公证处;如果父母中有已去世的,应向派出所申请出具是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6 、被继承人夫妻均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丧偶后至其去世前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区民政局出具)。
  
  7 、被继承人家庭成员状况历史记录证明-由派出所出具被继承人的户口老底子。
  
  8、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三、城市户口的子女如果遇到拆迁,能获得拆迁补偿款吗?
  
  可以的。如果子女是非农户口,但农村有父辈留下的房产,是可以和村集体成员一同获得补偿款的。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中,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地上建筑物属于产权人所有,作为父母的遗产,无论户口是否在内,子女都有权依法继承。另一部分是对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部分,不能继承,由户口在内的原权利人分离。
  
  


·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办理?
      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签字、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土地上的企业是合法经营)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企业已经合法注册应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明您是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的土...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就将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土地共有...


·行政机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机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政府行政机关都是通过划拨的方式拿到建设用地的,如果其用地计划有变,为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防止土地闲置,其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这种情况在土地市场也是经常发生的,那么行政机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我们就将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


·一、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一、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行政机关依据职权侵犯农村土...


·梅县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梅县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梅县加大了城镇建设力度,一些郊区的土地被征用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在征地过程中,当地群众最关心的恐怕就是补偿安置方案了。征地部门会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发放补偿款,保障失地农民得到良好的待遇。那么,梅县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


·《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
      土地出让属于土地转让的方式之一,此时需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才行。而我国针对土地出让金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也即《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下面,我们就为您带来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


·如何购买回迁房?回迁房有着新建商品房无可比拟的地理优势和价格
      如何购买回迁房?回迁房有着新建商品房无可比拟的地理优势和价格优势,但因为回迁房出卖人暂时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使得买受人在购买该类房产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这就要求在实际购买回迁房的时候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了,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买卖回迁房有什么注意的。 一、如何购买回迁房? ...


·一、在农村父母死了,子女能继承宅基地吗?
      一、在农村父母死了,子女能继承宅基地吗? 在农村父母去世后子女能继承土地,农村宅基地需要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申请而获得。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因此宅基地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宅基地因成员资格而取得,也因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所以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 但是,如果继...


·年新型征地补偿标准
      年新型征地补偿标准 一、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二、怎么计算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