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申诉针对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说刑事申诉针对什么,可能很多人都是一头雾水,但要是说到刑事申诉的受理范围,相信您就都明白了。其实这就是指刑事案件的申诉范围,这点我国相关法律中是有明确规定的。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刑事申诉针对什么
  
  (一)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5、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二)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三)人民检察院省、市、分院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在七日内提出的申诉;
  
  3、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的申诉;
  
  4、不服同级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二、如何向检察机关提出刑事申诉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我们应如何向检察机关提出刑事申诉?
  
  (一)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包括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二) 人民检察院管辖申诉案件的具体范围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县级人民检察院以外的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在7日内提出的申诉;
  
  3、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的申诉;
  
  4、不服同级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三)申诉人需提供以下申诉材料:
  
  1、 申诉书一式两份,需是申诉人亲笔签名的原件,要注明联络方式。
  
  2、 拟提出申诉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3、 其他证据材料。
  
  (四)申诉书的格式。
  
  许多群众来检察院进行申诉时,没有申诉书。申诉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刑事申诉所必须的材料。刑事申诉书有法定的格式。
  
  刑事申诉一般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而不同级别的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范围不同,这些我们都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你在申诉过程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玩忽职守罪如何认定 哪些行为会构成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如何认定 哪些行为会构成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公权力,需要恪尽职守,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的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那玩忽职守罪如何认定?换句话说,哪些行为会构成玩忽职守罪?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玩忽职守罪如何认...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订卷阅卷从什么时候开始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订卷阅卷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订卷阅卷从什么时候开始 1、检察院审查起诉知,律师就可以开始阅卷了;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辩护人的查阅案卷权】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道对案件审查起诉之版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虚开增值税票罪的类别
      虚开增值税票罪的类别一、虚开增值税票罪主要分类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 从主体资格上来看,可将其分为三类。 1、是有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在整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总数上,这种主体实施此种犯罪所占比例...


·认定构成遗弃罪的判几年
      可能您的身边都出现过不抚养年幼的孩子、不赡养年迈父母的情况,然而在一般情况下,这些行为其实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但如果此时情节比较恶劣的话,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遗弃罪了。此时自然就会受到《刑法》的评价,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罚。通常遗弃罪判几年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


·我国是否有妨碍司法公正罪
      经常看港台电视发现,其中在对司法行为进行妨碍的情况下,一般会构成妨碍司法公正罪。但港台的法律与大陆的法律是不一样的,那就内地的法律来看,是否制定的有妨碍司法公正罪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我国是否有妨碍司法公正罪 我国现在没有这个罪名,但...


·公民的行政拘留如何消除?
       一、公民的行政拘留如何消除? 公民的行政拘留不能消除。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一是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二是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三是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


·刑法对挪用资金罪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当中,或者公司的制度当中,都不允许任何人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对公司的资金进行挪。因为公司的资金,都是有其他用处的,利用职务之便将资金进行挪用的话,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情节严重,就可能触犯了我国的法律。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挪用资金罪的规定是什么?一、刑法对挪用资...


·事业编制人员缓刑的后果是什么
      我国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也是属于由国家直接管理的,所以有些人也会把事业单位的这部分劳动者判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列当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当初也是经历过各种考试和审核以后才能上岗的,内部的管理相对也比较严格,如果事业编制人员因为一些行为被判处缓刑的话,工资待遇等各方面都有影响。下面我们...


·骗取金融票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骗取金融票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犯罪主体:通常是贷款人,但若担保人、银行职员等帮助贷款人出谋划策,掩盖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等的,也可能构成本罪的共犯。另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至于如何区分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本文将在下面...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怎么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怎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提交的主要材料1、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有困难的...


·多次盗窃不论数额都入罪吗?
      刑法中只有关于盗窃罪的相关规定以及多次盗窃的处罚,但没有对多次盗窃详细的说明,所以很多人对多次盗窃不是很了解,那么多次盗窃不论数额都入罪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多次盗窃不论数额都入罪吗? 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这一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