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再婚后继承的财产离婚如何分?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则另一方不可以要求分割;婚后一方接受继承所得的财产,是指依据继承法的规定所继承的遗产,遗产包括公民个人的财产所有权、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因此因继承所得的财产也不以所有权为限。此类财产的取得纯粹系基于夫妻一方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而依法享有的继承权,与其婚姻关系无关。作为一种财产权的继受取得方式,应当尊重原财产所有人即被继承人的意志,不应一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继承的方式。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双方在进行离婚的时候,那么就需要进行商议分割。如果是属于个人财产的话,那么另外一方再进行离婚的时候,没有理由要求对方进行分割遗产继承的财产。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吗?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吗?是的。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主要是因为民法典的新法规有明确要求,法定继承是按照亲属关系,而实行的顺位继承制度。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比如:家庭中的父亲去世,母亲、爷爷奶奶、姥姥姥爷...


·遗产分割方式包括哪些
      遗产在开始进入继承阶段的时候,就与各位继承人的利益密切相关了,此时继承人们除了要知道自己可以获得多少遗产份额外,还要了解一下我国规定的遗产分割方式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分割方式包括哪些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我...


·遗嘱继承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哪个高?
      遗嘱继承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哪个高?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遗嘱,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这条规定,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中,两个以上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遗嘱可以否定法定继承;遗...


·一、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不属于遗产?
      一、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不属于遗产?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下列财产不能纳入遗产范围:(1)国家或集体职工因公死亡,军人牺牲或病故、公民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而死亡时,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国家制定的劳动保险法规定、军人牺牲与病故抚恤的规定、交通安全法规定或其他有...


·一、继子女继承遗产抚养关系必须要存在吗?
      一、继子女继承遗产抚养关系必须要存在吗? 继子女如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抚养关系,则有权继承继父母遗产。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放弃继承权公证后,继承权公证撤销得了吗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前可以放弃继承的权力。在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时,其他继承人可能会要求他写一份协议并进行公证。在公证后继承人可能反悔了,想要撤销公证。那么放弃继承权公证撤销得了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放弃继承权公证能撤销吗? 放弃继承权公证书不能撤销。因为,办理该公证...


·代书遗嘱代书人为继承人的朋友可以吗?
      代书遗嘱代书人为继承人的朋友可以吗继承人的朋友究竟能不能担任代书遗嘱中的代书人,需要看其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若是满足的话,那肯定就可以担任代书人,反之则不能。那究竟代书遗嘱的代书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以下是具体介绍。遗嘱代书人、见证人所需条件:1、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


·父母财产子女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父母财产子女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直系亲属遗产分配比例中各占多少?
      直系亲属遗产分配比例中各占多少?如果有有效遗嘱的话,按遗嘱的内容继承,没有遗嘱的话,按法定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


·一、怎么写父母遗产分配协议?
      一、怎么写父母遗产分配协议? 财产分配协议书 根据现有财产经父母主持,兄弟三人商量,本着三人的现状,作出切实可行的议决。 1、现拆迁赔偿两个地基植强、植权、各分一个,房屋拆款归植强。(安置费和水电开户费各一份) 2、原分场房屋和土地所有权归植权。 3、植望房屋,植强两个...


·亲生子女的继子女能否代位继承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
      亲生子女的继子女能否代位继承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