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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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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
  
  一、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
  
  起诉离婚到开庭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只规定了相关案件的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仅是离婚案件,所有的民事纠纷,甚至包括刑事诉讼活动,对开庭的时间都没有强制性的要求,但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时间不是从开庭后开始计算的,是从人民法院立案以后就开始计算的,只不过,审理过程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审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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