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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产检可以请产检假吗,工资怎么算,产假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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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孕产检可以请产检假吗,工资怎么算,产假工资怎么算?
  
  产检假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在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新劳动法》中规定: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按照以上的产检假天数如果不够怎么办?可以多请产检假吗?
  
  因为每个孕妇的情况也不一样,有的孕妇身体条件差些,医生可能会建议产检的频率高些,这样的话按照上面的说法可能假期不够用,而且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所以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是列入到劳动时间内的,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产假的工资又该如何计算呢?
  
  怀孕期间女职工享有保胎假、产前假、产假、哺乳假。
  
  保胎假,需要医生开证明,按照病假开工资。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
  
  哺乳假,六个半月按工资八成发,如过需要延长哺乳假,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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