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偿整容费可以要求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交通事故赔偿整容费可以要求吗?
  
  对于交通事故赔偿中整容费用是可以要求的,但也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
  
  整容费是一种后续的治疗费。实践中对于一些例如取钢板手术(内固定物)等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根据医院的遗嘱和相关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进行确定并支持。对于一些例如整容修复等手术不是必然发生的费用且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待日后实际发生时,再作相应处理。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车祸赔偿金怎么算
  
  (一)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 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三)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四)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五)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六)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七)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八)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九)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十)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一)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就会涉及到相应的赔偿,但对于在赔偿中没有强调一定要支付整容的费用,但这个是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从而可以按一次性的标准来进行支付,如果协商不下来的这也是可以利用法律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若是车辆年检逾期怎么办?
      若是车辆年检逾期怎么办? 一、若是车辆年检逾期怎么办? 若是车辆年检逾期依旧可以延期进行车检,车辆过期,交警查扣会罚款200元扣3分处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应当予以注销。所以只要超过三个周期即注销。 二、车辆年检时间规...


·开发商延迟交房赔偿哪些
      在约定好的时间内,若开发商没有及时向购房者交付房屋的话,则就会构成延迟交房。在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此时开发商需要对购房者作出相应的赔偿。那究竟延迟交房赔偿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开发商延迟交房赔偿哪些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


·醉酒驾车酒精含量是多少
      醉酒驾车酒精含量是多少?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相关条文,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前者属于违法行为,酒驾人被查处后主要受到罚款、吊销驾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手段,后者属于犯罪行为,醉驾人被查处后除了行政处罚外,还会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而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驾...


·交通事故发生后,大家都焦头烂额,定责定损,联系保险公司,报警
      交通事故发生后,您都焦头烂额,定责定损,联系保险公司,报警,处理和当事人的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场交通事故定责的法律文件,十分重要,很多人不知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理,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现场调查 事故发生后,交警来到现场,会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随着私家车的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道路杀手”也开始出现在我们
      随着私家车的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道路杀手”也开始出现在我们身边,除了本身车技问题造成的交通事故外,最多情形便是醉驾和酒驾,这些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不少人因为醉驾酒驾失去生命,然而这却还不够引起人们的重视,有些人依旧我行我素,甚至于凭借在相关机关有认识的人而更加...


·合同到期离职报告还要提交吗?
       随着我国各项法律的不断健全,在劳动法中就规定了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关系还需要提交离职申请书吗?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无需在30天向公司提出申请。 一、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
      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热衷于投资,购买公司债券就是一项很好的投资方式,购买公司债券就需要知道债券每天的交易时间,那么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是多少呢?下面就由为您详细讲解债券交易的相关问题。 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 ...


·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哪些?
      在劳动者因公受伤之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是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伤情之后,才能确定补偿金额的,若第一次工伤鉴定存在鉴定程序等的失误,受到损害的劳动者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再次提出鉴定请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第二次工伤鉴...


·关于购车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购车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案例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第一时间找到适合自己的解决办法。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维护自身的权益,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以下是我们为你整理的一起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案例还有案例的思路供你做相关的参考。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案例 2007年5月25日中午时分,本案原告王某(行人一方)在沪松公...


·车祸骨折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车祸骨折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