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专利起诉时间是多少?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般专利起诉时间是多少?一般专利起诉时间是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一些持续进行的专利侵权行为,权利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专利权被侵害起三年内未予追究,当权利人提起侵权之诉时,权利人的专利权仍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侵权人仍然在实施侵权行为。对于这种连续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从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至专利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止已超过二年的,法院一般仍然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但对侵权损失赔偿额应自专利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超过二年的侵权损失不予保护。二、专利侵权损失赔偿额的计算专利侵权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曾作出司法解释规定了三种计算方法:(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其算术式可以表示为:每件侵权产品所获利润(侵权产品销售总数=侵权利润。(3)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此外,受一些国家法定赔偿制度的影响,中国法院对一些知识产权案件损失赔偿额难以计算的,则采用定额赔偿方法。定额赔偿的幅度,一般掌握在5000元至30 万元之间,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被侵害的专利的经济价值、侵权持续的时间、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影响程度等因素,个案确定。三、专利侵权的表现形式专利侵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许诺销售、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7、冒充专利的行为。专利权是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的,故此法律对任何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提出都会要求侵权者支付经济赔偿,对于那些侵犯了专利,但是又不愿意支付赔偿金的,那么此时只要还在诉讼时效范围内,都是可以起诉的。
  
  
  


·关于著作权保护期是怎么要求的
      关于著作权保护期是怎么要求的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文包括哪些内容项目?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文包括哪些内容项目?专利请求书是要求授予专利的主要申请文件之一,一般按照专利局所提供的标准表格进行填写。主要项目有:1、发明、实用新型或设计名称。填写名称要求简短、扼要、准确。2、发明人或设计人姓名。姓名—般要求用真实的全名,姓名后面不加“同志”或其他职务称谓。...


·专利成果转化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提到专利,很多人应该都知道,是指发明成果申请了专有权,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专利成果转化能有效促进专利技术得到更好的应用,刺激更多技术融合和创新,因此,对于专利成果转化合同的签订我国还是有相关法律进行管理的,下面是关于专利成果转化合同要具备的大致内容条款。 一、专利成果转化合同...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一、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 ? 1、中心限定制原则  此项原则只要通过说明书及其附图的内容全面揭示发明创造的整体构思,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四周的一定范围。只要满足授予专利权的专利性条件即可,不必进行高度的抽象和概括。因此,中心限定原则相对于周...


·什么是商标权侵权行为?
      什么是商标权侵权行为? 一、什么是商标权侵权行为? 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注册商标相近算侵权吗
      商标近似会构成侵权的。用近似商标一般来说,在进行注册的时候,商标局就不会对其进行注册通过。因为近似商标会让消费者产生一定的误区,导致对本来就注册该商标的产品造成一定的影响。也会是近似商标的产品赚取一定的非法利润。《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商标提起无效宣告后该商标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商标提起无效宣告后该商标还可以继续使用吗?商标提起无效宣告后该商标就不可以继续使用了,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


·抢注国外知名品牌商标是否合法
       一、抢注国外知名品牌商标是否合法? 国内抢注外国商标在法律层面上是不犯法的,但是国外商标所有人会采取一系列行动拿回商标权,这个过程最好双方协商能够达成一致圆满解决。 商标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国(港澳台除外),因此在“国内”注册商标,只需要考虑国内现有商标情况下的可注册性...


·怎么确定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怎么确定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我国《著作权法》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出发,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规定。 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1、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


·侵权专利怎么处罚 如何认定专利侵权
      侵权专利怎么处罚根据专利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1、行政责任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2、...


·专利转让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哪些
      专利权转让就是专利申请人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转让出去。并且与接手的那个人签订一些合同。接手人就成了新的合法的专利权人。在专利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签订哪些条款呢?今天就让小编来带大家了解了解。签订专利转让的合同,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而且合同中应该包括这样的一些条款:第一,需要明确的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