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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股权收益算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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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土地承包股权收益算遗产吗?
  
  土地承包股权收益是可以算作遗产来进行继承;
  
  
  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
  
  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
  
  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二、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的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是什么?
  
  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的继承问题,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家庭承包的,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但承包地为林地的除外。
  
  (2)其他方式承包中的承包方为自然人的,其继承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承包所得到的收益都是可以算是是属于个人的收入,从而可以按遗产来进行分割;如果承包权的期限还没有到期的话,那么作为继承者可以在期限之内继承的承包,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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