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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的联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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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的联系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的联系是什么?
  
  劳务派遣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都是以人的劳动付出获得回报的一种合同,但是两者是有区别的,具体区别如下:
  
  1、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于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规定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上班;
  
  3、涉及主体不一样。劳动合同只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合同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
  
  4、是否能够签订非全日制合同方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5、岗位不同。任何岗位可以,劳务派遣合同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6、对于单位主体的规定不同。劳动合同的单位方注册资本没有要求,而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
  
  7、在无工作期间待遇不同。劳动合同劳动者在非因本人原因停工,停工一个月内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80%计发,超过一个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80%计发,而劳务派遣合同劳动者无工资期间按照最低工资计发。
  
  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是两年以上的固定劳动合同,所以遇到签订时间不确定的劳务派遣合同一定要及时解决,而且劳务派遣两次过后,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再是劳务派遣合同。
  
  二、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中涉及的特别要求包括:
  
  
  (1)订立合同期限应在2年以上;
  
  (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必备条款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0)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
  
  11)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
  
  12)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实质上是一种临时性用工,法律规定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至少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为了避免劳动关系的短期化和就业不稳定给企业、劳动者个人以及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2、与接受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其中必须约定:
  
  (1)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
  
  (2)派遣期限;
  
  (3)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
  
  (4)违反协议的责任。
  
  3、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其他义务:
  
  (1)不得克扣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由于劳务派遣具有临时性,因此,在没有用工单位需要派遣劳动者时,劳动者可能面临“无业”状态,该条规定则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无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以避免劳动者陷入生活困境;
  
  (3)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4)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5)保障劳动者依法参加或组织工会的权利;
  
  (6)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因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致使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也是需要与单位签署合同的,此时职员若是被用工单位辞退,那么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因为此时劳务派遣单位会重新将派遣工分配到一个新的用工单位。当然,若是职员是由于违反了单位的规定而被辞退的,那么可能就真的丧失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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