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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连犯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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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连犯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以想象竞合犯论,择一重罪处罚。(同样适用于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等)
  
  2、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生产、销售刑法第141~148条产品,构成规定犯罪,同时又构成第140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伪造 货币后出售或运输的,以伪造 货币罪从重处罚。
  
  5、购买假币后使用的,以购买假币罪从重处罚。
  
  6、行为人在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后又利用这些票证进行诈骗活动,是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
  
  7、在暴力抗税中致人重伤或死亡,应当按照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从一重罪论处。
  
  8、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殖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9、以下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处理:非法拘禁罪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刑讯 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因刑讯 逼供、暴力取证而致人伤残、死亡的;虐待被监管人员罪致人伤残、死亡的;聚众“打 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聚众斗殴罪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组织卖 血罪、强迫卖 血罪对他人造成伤害的。
  
  10、绑架中过失或者故意造成被绑架人死亡的,按绑架罪一罪处理。
  
  1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按强奸罪定罪处罚。
  
  1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1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按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14、同时有11、12情形的数罪并罚。
  
  15、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按照盗窃罪处罚。
  
  16、以伪造选举文件等公文证件为手段破坏选举活动的行为,从一重罪处罚。 以暴力手段破坏选举致人重伤、死亡的,形成破坏选举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竞合,从一重罪处断。答案补充
  
  17、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8、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9、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0、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1、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侵犯商业秘密罪处罚。
  
  22、行为人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定方式招摇撞骗,骗取了包括财产在内的各种利益,以招摇撞骗罪论处。如果所骗取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按处理想象数罪的原则,择一重罪处断。
  
  23、既教唆又传授犯罪方法,则只定教唆的罪。
  
  24、组织和利用邪 教组织以各种欺骗手段,收取他人财物的,定诈骗罪。 (强奸罪和奸淫幼女罪类似。
  
  25、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中有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只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同)
  
  26、在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犯罪活动中,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直接定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择一重罪就是属于在犯了多个罪名之后从而按最重的罪名来进行处罚,此行为与数罪并罚正好相反,哪种行为越严重对于犯罪人员就应该要如何受到处罚,这也是为了保障案件的公平、公正性,所以,案件的处理会根据不同的情形来进行不同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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