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人去世后办继承公证需要啥材料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老人去世后办继承公证需要啥材料
  
  一、老人去世后办继承公证需要啥材料?
  
  1、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4、全体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该证明材料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其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政府出具,证明须详细列出全体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职业、住址、工作单位及他们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中有死亡的,应在证明上注明在其何时、何地死亡,生前住址,并提供死亡证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不必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6、继承人中有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7、依法可取得死者遗产的其他公民,应提交其对死者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证明;
  
  8、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应提交确认此种关系的证明;
  
  9、在转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应提交确认此种关系的证明;
  
  10、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的,可委托其他人办理,但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应写明其是否愿意继承该遗产;
  
  11、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二、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权的问题无需办理公证的,假如自己是通过遗嘱获得继承权的,那遗嘱就能证明自己的继承权,这时候根本就不需要再依靠公证机构去证明本人的继承权,没有遗嘱的,国家法律制度也保障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产由谁保管?
      遗产时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财产,是被继承人生前享有所有权的财产。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的所有权随之转移。被继承人的财产在被继承人生前可能由其自己占有和控制,也可能由其他人占有和控制。继承人死亡后,就涉及遗产的保管问题。因此民法典第1151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


·非婚生子女遗产继承的比例是怎么样的?
      非婚生子女遗产继承的比例是怎么样的?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一、无效婚姻中若一方继承遗产平均分割吗?
      一、无效婚姻中若一方继承遗产平均分割吗? 1、无效婚姻中若一方继承遗产平均分割吗? 无效婚姻中若一方继承遗产可能并不会平均分割,是否可以平均分割需要看双方是否存在过错。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发生转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在遗产继承中,有的时候可能是遗嘱继承,有的确实代位继承、转继承等等,不同的继承,当然发生的条件不同,那么这其中发生转继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转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转继承的发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只...


·一、农村都不给女儿继承权符合法律规定么?
      一、农村都不给女儿继承权符合法律规定么?儿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不因是农村而改变,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女儿也不例外。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


·夫妻之间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之间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夫妻之间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4、伪造、篡改或...


·夫妻中一方死亡遗产如何分配?
      夫妻中一方死亡遗产如何分配?夫妻中一方死亡遗产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夫...


·一、无继承人去世后的丧葬费及抚恤金归谁?
      一、无继承人去世后的丧葬费及抚恤金归谁? 无继承人去世后的丧葬费谁支付的就归谁,不过,没有继承人的话,就不会发放抚恤金了,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对无人继承的遗产,如果死者生前是...


·财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财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的继承处理首先要看被继承任有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两者都有的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有剩余的按遗嘱处理;两者都没有的按法定继承处理,我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做了有关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


·遗产直接给孙子可以吗?
      遗产直接给孙子可以吗? 一、遗产直接给孙子可以吗? 可以,但需要在遗嘱上明确进行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特征及其区别是什么?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特征及其区别是什么?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直系卑亲属。(3)代位继承人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各的继承份额。(4)被代位人必须具有继承权。(5)丧偶儿媳对分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