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商标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商标作为企业的标志,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形象。但是,我们都知道,商标权是可以转让的,那商标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呢?我们为你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商标转让权的含义
  
  商标权转让是指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人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权利转让过程。
  
  二、商标转让权的权利义务
  
  1、转让人要保证自己是商标的所有人,说明在签约前曾向哪些人发放过何种类型的商标使用许可,以及原使用许可合同中对商标权所有人之义务的规定。
  
  2、如果原使用许可合同规定商标权所有人不得将其商标权转让他人,则商标权人就没有资格订立转让合同。
  
  3、如果转让人将其在一切取得了注册或申请了注册的国家中的商标权全部转让,则转让人还应保证到签约时为止已经在尚未批准其注册的国家履行了一切注册申请手续,且有关申请尚未被驳回。
  
  4、如果转让方转让其在一切国家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全部商标权,则双方还应约定在所转让的申请案被批准后,受让方享有全部专有权。
  
  5、如果转让人将按期收回商标权,则应约定转让期限。如果要求受让人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商品的质量,则转让人应按约定提供生产有关商品的(技术决窍)、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及有关的技术服务。
  
  6、转让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对与受让人的商品相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使用已转让的商标。
  
  7、受让方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商标权而一同提供给受让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所转让的商标名称、样式,注册国别、注册号,下一次应续展的日期,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以及它们的具体名称。
  
  8、如果转让方转让其在一切国家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全部商标权,则合同中还应列明已批准注册的国家的名称,已受理注册申请的国家的名称,以及注册商标和拟申请注册的商标所包括的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具体名称。
  
  三、转让的手续办理
  
  备案手续由哪一方当事人办理。
  
  中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但有些国家的商标法规定应对使用许可合同办理注册手续,所以在外国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还常有规定办理合同注册手续的条款。
  
  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方具有外国国籍。被许可方具有中国国籍,则在该外国的合同注册手续或备案手续应由许可方负责办理。
  
  为防止因发放商标使用许可而产生的欺骗性后果,合同应规定被许可人的商品质量应不低于许可人的相同商品的质量。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许可人既有权利也有义务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被许可人有义务接受许可人的监督,并有义务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
  
  为保证商品质量,双方还应约定其他的有关措施,如许可人向被许可人提供样品、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等。此外,双方还应约定有关的保密义务。
  
  商标作为现代标志承载着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综合信息传递的媒介。商标作为企业CIS战略的最主要部分,在企业形象传递过程中,是应用最广泛、出现频率最高,同时也是最关键的元素。企业强大的整体实力、完善的管理机制、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都被涵概于标志中,通过不断的刺激和反复刻画,深深的留在受众心中。
  
  现在您对商标权转让的权利义务都了解了吧,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转让人还是受让人,在商标权转让的过程中都要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对于这些,我们一定要了解清楚,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也要维护好自己的权利。
  
  


·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
      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 一、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


·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查询?
      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查询? 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第十条 软件登记档案查询方式包括 (一) 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 (二) 软件登记电子档案查询 (三) 软件登记纸质原始档案查询 第十一条 按照下述规定办理查询手续 ...


·有人抢注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有人抢注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一、有人抢注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 随着互联网在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人们对于网络著作权也越发的重视,但是由于网络的复杂性,对著作权的保护存在很多局限,国家出台相关的条例予以保护。本文中将对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国家版权...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行使办法是什么?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行使办法是什么?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通常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不管是可以分割的著作权,还是不可分割的著作权,合作作者对整体的合作作品都享有同一个著作权。2、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其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权利。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因作品的不可分割性,...


·抢注互联网商标如何维权?
      抢注互联网商标如何维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


·商标恶意抢注的应对措施有哪些
      1、在被抢注商标初审公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2、在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


·发明专利费用减免后多少钱
      发明专利费用减免后多少钱我们都知道,专利的申请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但为了使所有发明专利的人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针对那些不能及时交纳发明专利费用的人,出台了可以申请发明专利费用减免的政策。那么发明专利费用减免后多少钱呢?接下来,让我们为您解惑。一、发明专...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主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主体构成要件是什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主体构成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就可构成。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


·个人商标告厂家侵权案怎么处罚?
      个人商标告厂家侵权案怎么处罚?(一)行政途径对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苏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


·抢注商标属于侵权行为吗
      抢注商标属于侵权行为吗抢注商标是可以被认定为一种侵权行为的。(一)商标抢注行为是违法行为1.商标抢注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商标法明确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的原则。商标抢注人明知是他人的商业标识而以自己的名义抢先申请注册,希图将他人的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