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挪用资金罪由谁去报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挪用资金罪由谁去报案挪用资金罪属于非自诉案件,一般情况下是由企业或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去报案或起诉。但如果企业或者法定代表人不报案或起诉的话,那么作为公诉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也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挪用资金的具体表现行为:(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注意,在这里被挪用资金的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时间上超过三个月未还,这两个条件要同时满足,缺一不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挪用时间不超过三个月也能定挪用资金罪。所谓“营利活动”,指用所挪用的资金进行经营或者其他获取利润的行为,至于其是否实际获得利润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三)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的限制,也没有数额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了非法活动,就构成了本罪。这里的“违法活动”是广义的,既包括一般的违法行为,如赌博、嫖娼,也包括犯罪行为,如走私、贩毒等。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有哪些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有:1、公司;2、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2)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3)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4)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目前,公司账户与个人账户资金违规交叉,财产混同,是引发挪用资金罪最大诱因。尤其是一些财务制度不规范、审批程序不严格、制度架构不合理的小企业,最为多发。这些资金进入个人账户,或为公司进行理财,或为偷逃税款,或以个人名义开展公司经营,往往是资金由公司账户进入个人账户时经过口头授权,但没有正规留存的授权资料,事后一旦产生纠纷,其他合伙人反水,极易引发刑事风险。
  
  
  


·刑事诉讼法对证人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生活中,当我们面临违法犯罪活动的时候,有时需要我们到法院去作证,这样才有利于法院的审判。但是,如果自己做了证,会不会遭到犯罪分子的打击报复,这是很多证人比较担心的一点。也正是因为有这种担心,所以,很多证人不愿意作证。但是,我国的制度对于证人是有保护措施的,您对于刑事诉讼法对证人的...


·刑事诉讼一审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刑事诉讼案件中常见的是公诉案件,因此在说到刑事诉讼一审程序的时候,多数都是指的公诉案件的审理程序。那法律中对刑事诉讼一审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呢?具体的程序内容又是怎样的?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1、对公诉案件的审查:一审法院收到公诉案件后,应由院长或庭长...


·侵犯商业秘密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侵犯商业秘密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侵犯商业秘密...


·故意伤害不构成犯罪的怎么处罚
      故意伤害不构成犯罪的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不构成犯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存在着很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在普通老百姓的眼中,也许这就是一种帮助行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实际上,如果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就会构成犯罪。那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立案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立案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是怎么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是怎么收费?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刑事附带是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规的规定是不须交纳案件受理费的。但当事人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不提起,而就民事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应按照收费标准交纳诉讼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刑事判决书送达期限是多久,对象是谁?
      刑事判决书送达期限是多久,对象是谁? 一、刑事判决书概述 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 刑事判决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刑法修正案九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 500元...


·最高法关于执行刑诉法适用解释是怎样的
      在我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守法公民的权益的。我们知道,实施犯罪行为,是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的,对于刑事犯罪的人员的诉讼,就要依据刑事诉讼法了。但是在执行的时候总有一些问题。那么,最高法关于执行刑诉法适用解释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最高人...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一、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


·重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重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