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专利维权应该怎样进行?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企业专利维权应该怎样进行?
  
  一、怎样判断专利侵权
  
  对于专利行为的侵权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首先,鉴于专利权的地域性,有效专利一般应当是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其次,鉴于专利权的时效性,只有在规定保护期内未因缴费、无效宣告、放弃等原因失效的专利权才是有效专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项专利权由于某些原因被宣告无效,则该专利权将被视为自始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人在前已经实施也不够成专利侵权。
  
  (二)有违法行为存在。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法规定了五种不认为是侵权的行为,是专利侵权责任的例外规定,如果行为人不能举证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则应当认定行为人构成专利侵权,并依法承担责任。
  
  (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而实施该行为;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过于自信而实施了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但也有例外,例如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就规定,即使行为人主观无过错,也构成专利侵权,只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罢了。
  
  (四)应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实施其专利,而实施即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因此,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也应是判断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
  
  二、产品被控侵权后应该怎么应对?
  
  (1)搜集证据:涉嫌侵权人在收到警告函或应诉通知书后,应当积极收集能够证明自己不侵权或免除侵权赔偿责任的证据。
  
  (2)重新评估:对自己的专利权的专利性重新进行分析、评估,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性强弱做一个判断,避免诉讼中失败反被侵权人起诉的局面。
  
  (3)侵权抗辩:专利权人对被指控侵权人的侵权指控不一定成立,被控侵权人可以援引专利权无效、公知技术等抗辩事由进行抗辩,从而得以免除或减轻侵权责任。
  
  确定了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人就要快速收集证据。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因此,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专利权人首先应了解的。了解这些情况对专利权人对付专利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2、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因此,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3、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
  
  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但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也可以是侵权者因侵权行为所得的利润。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者的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及销售利润等。以此为依据,计算侵权者所得的利润。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还可以是不低于专利权人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证贸易的专利许可费。为此,专利权人要提供已经生效履行的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证协议。
  
  (一)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四)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向“12312”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投诉。
  
  最后,关于进口侵权产品的责任承担,世界上不少国家把进口侵权行为视为侵权产品的制造者和进口者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一般裁决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买卖合同中约定卖方提供的货物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则进口侵权责任由卖方承担。
  
  


·商标转让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商标转让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商标转让协议格式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商标权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


·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的区别
      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一、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定义 1、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比如“绿色食品”标志等。 2、集体商标...


·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一、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事由不同、时限不同、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商标无效宣告一般是没有按照合法的程序来进行注册或者是商标属于违法的行为所宣告的事宜,而对于商标的撤销一般是在注册的过程中做出了...


·向境外支付专利权申请费规定是什么?
      向境外支付专利权申请费规定是什么? 一、向境外支付专利权申请费规定是什么? 1、申请费: 发   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500元 2、审查费 该项费用仅当申请发明专利时缴纳,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时不用缴纳。...


·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怎么写
      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怎么写 专利权是一种新兴的权利种类,凝聚了智力成果。是创新的核心要素。那么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怎么写?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分别对说明书的实质性内容和撰写方式作了...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一、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是否可以申诉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是否可以申诉 一、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是否可以申诉?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是可以申诉的,《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哪些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受到利益的诱惑,很多人不惜假冒他人的商标来销售自己的产品,这样的行为就会对他人构成商标侵权,而假冒商标的行为也就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当中的一种,那么除此之外,商标权的侵权行为还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


·品牌商标转让需要走哪些程序 ?
      品牌商标转让需要走哪些程序 ?一、品牌商标转让需要走哪些程序 1、买家看商标 首要,买家需要到相关网站去挑选自己喜欢的商标,挑选商标一般情况下需求依据自己的产品定位,然后找到适合产品定位的商标。商标分为中文标、英文标、组合商标。然后找到要挑选的类别以及适用范围。假如对商标不...


·商标权质押借贷需要哪些材料?又有哪些流程?
      商标权质押借贷需要哪些材料?又有哪些流程? 一、商标权质押借贷到底是什么呢?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信贷品种,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用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物,从银行取得借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借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贷款...


·抢注商标并恶意投诉怎么判
       一、抢注商标并恶意投诉怎么判 因抢注近似商标后对相关企业进行恶意投诉,人民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经济损失。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 二、抢注商标目的作用 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