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如何收取?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房屋产权转移是现在较为普遍的一个现象,如果有人移民要出售一套房子,这时您向他购买这套房子就要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的手续,那么,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具体是怎么算的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如何收取
  
  (1)新建商品房
  
  住宅房:开发商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3.00元/平方米,房产测绘费2.00元/平方米。
  
  买方承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00元/套,契税按购房总价款×2%缴纳。
  
  非住宅房:开发商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5.00元/平方米,房产测绘费3.00元/平方米。
  
  买方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5.00元/平方米,契税按购房总价款×4%缴纳。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按宗定额收取。 非住宅房所有权登记费,按宗定额收取。
  
  建筑面积(平方米) 收费标准(元/宗)
  
  100以下 200
  
  100-500(含500) 400
  
  500-1000 600
  
  1000-2000 1000
  
  2000-5000 1500
  
  5000-10000 2000
  
  10000-20000 4000
  
  20000以上 10000
  
  (2)私房或公房交易(二手房)
  
  住宅房:卖方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3.00元/平方米(有协商支付的除外)。
  
  买方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3.00元/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00元/套,起诉按购房总价(市场价)×2%缴纳,房产测绘费按规定收取。
  
  房产测绘费收取标准,均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收取。
  
  (3)经济适用房住房交易
  
  住宅房:卖方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1.50元/平方米(由协商支付的除外)。
  
  买方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1.50元/平方米,契税按购房总价款(市场价)×2%缴纳。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40.00元/套,房产测绘费按规定收取。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根据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1)买卖;
  
  (2)互换;
  
  (3)赠与;
  
  (4)继承、受遗赠;
  
  (5)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6)以房屋出资入股;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进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时所需缴纳的费用,不同的房屋有不同的收费标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从上文中进行参考,具体的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需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也可咨询我们网站房屋所在地的律师。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上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房子是社会的焦点和热点,居高不下的房假给很多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但是也有人开始购买二套房,各地区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都是很严格的,在一线城市上海,对于上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更为严格,目的就是管控房价,防止恶意炒房的行为存在,具体的如何认定二套房,可以到本文详细了解。 一、上海二...


·离婚房子写孩子的名字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会产生共同财产,其中就包括了双方共有的房产。有些夫妻在离婚之时会协议将房产转入孩子的名下,以此来对孩子的利益作出保障。那离婚房子写孩子的名字怎么办理?我们在以下文章中提供了相关的内容,相信阅读之后会对您有帮助。 一、离婚房子写孩子的名字怎么办理? 夫妻离婚将...


·受到我国户籍制度和限房政策的问题,一些外来的人口想要在大城市
      受到我国户籍制度和限房政策的问题,一些外来的人口想要在大城市买房的话,条件限制也是比较多的。如果真的在生活中,您真的遇到了类似的问题的话,肯定是需要了解一下当地的购房政策的,要是不符合,肯定也是很不方便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是什么? 一、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应该怎么算?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应该怎么算合同解除后,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无过错方积极损失的赔偿,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其结果是实现合同如约履行后的状态。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房...


·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情形有哪些
      一、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情形有哪些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逾期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出租的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


·商品房委托销售时买受人应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委托销售时买受人应注意哪些事项(1)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机构;(2)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文件和商品销售委托书;(3)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4)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以开发商的名...


·成都新农村房屋买卖有怎样的规定?
      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导致城市房价的不断增长,工薪阶层基于交通工具的发展,大多数选择在大城市附近的新农村购买住宅,路程增加了,房价却更能被人们接受。国家为了限制炒房现象延伸至农村,对农村房屋买卖进行了纤细的规定。那么成都新农村房屋买卖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将为你详细讲解。 一、农村房...


·一、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有以下两个方面, 1、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时房东不退已经收取的押金,那就涉嫌违法了,因为房东不退押金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和合同约定,押金是你方的合法财产。 2、依据民...


·怎么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怎么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房地产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资格后,可以将尚未修建好的期房进行出售,此时签订的是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您知道这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无效。但是起诉或申请仲裁前已取的,有效。...


·离婚房产归一方所有不过户有效吗?
      离婚房产归一方所有不过户有效吗 如果没有去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得的话,仅凭借口头协议或者协议书,是无效的。一旦离婚后,确定了房产的归属就需要按照以上材料的提示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即使协商了归属,只要没有办理过户,就没有权利对房屋进行买卖的事宜。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


·一、房产遗产税开始征收了吗?
      一、房产遗产税开始征收了吗?房产遗产税是没有开始征收的;主要需缴纳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累进税率,约为房地产的评估价的0.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