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可以承包5年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农村土地可以承包5年吗?农村土地一般不可以承包5年,《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原则上来说,30年内不能调整承包的耕地。当然,《农村土地承包法》也并不是一概禁止在承包期内调整承包地,在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承包地。调整承包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出现了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而不能是人口增多等自然、可预见的原因;②仅限于对个别农户之间的承包地进行适当调整,而不能是全部集体土地“打乱重分”;③要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④要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二、承包人的权利有哪些?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的具体情况,应当由承包双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但必须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况,如果涉及到需要更改土地承包情况的,是需要对相关事项进行明确认定,并提交有关材料由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处理。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私人有效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私人有效吗?我国的土地是一直以来是所有制,新中国成立以来家家户户都拥有了自己的土地,进而让生产效率大大提升,如今在使用的时候就要进行办理手续才能使用,特别是对于商品房,我国有着很严格的规定,那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私人有效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土地使用权人同意抵押有...


·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合法吗?
      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合法吗? 在企业收购公司,或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时候,有些人会认为,股权已经转让给了新的股东或者公司,那么原公司和股东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一起转让过去的,因此无需再进行另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那么这种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合法吗?对此我们按法律规定作出了解析。 ...


·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
      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 一、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 不违法,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土地征收的听证是由被征收人申请的,如果被征收人不申请听证的,征收部门是不需要举行听证的。所以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不违法。 相关法律规定: 《国土...


·彭场镇共同村征地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彭场镇共同村征地补偿标准怎么计算?为了更加促进公共经济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各地都开展对农民土地的征收征用工作,征收征用了农民居住或者生产的土地按照规定就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为了更好的管理征地补偿工作,各省市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彭场镇共同村属于湖北省,所以彭场镇共同村征地...


·抚州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具体补偿方案
      抚州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具体补偿方案 一、抚州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水田、水塘、菜地3.5164万元/亩,山地1.2457万元/亩,旱地2.369万元/亩,精养鱼塘5.2746万元/亩。 二、抚州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 江...


·宁波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宁波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我国的土地大体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农村建设用地就是集体土地的一种,农民兴办工厂的话,首先得拿到一块土地。拿到土地后,农民还得办理一个集体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合法的使用。那么,宁波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宁波集体...


·设施农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设施农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


·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社会进步的今天,许多城市要发展就要重修修建建筑物,这样才能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修建建筑物肯定会用到土地,如果修建建筑物用到了公民的土地,国家是会进行补偿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压煤村庄搬迁补偿 1、房屋搬...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什么?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什么?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


·重婚罪的应由哪个部门管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重婚罪的应由哪个部门管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


·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什么罪?
      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什么罪?对于农村而言,遇到国家征地是一件大事。在征地补偿款中,土地补偿费是直接发给村委会的,由村委会管理和分配。这笔钱往往金额比较大,一些干部禁受不住金钱诱惑,挪用补偿款作为它用,为自己谋利,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什么罪?下面我们简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