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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是有名合同吗,签订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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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赠与合同是有名合同吗,签订方式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是有名合同吗?
  法定的有名合同共有15种,而在这15中之外的便被称之为无名合同,即民法典明确规定的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赠与合同归属于有名合同之中,因此,赠与合同是有名合同的说法是正确的。
   二、签订方式有哪些?
   (一)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口头形式优点是简便易行,广泛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缺点是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尤其是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特点,法律又允许一般赠与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撤销赠与,那么对赠与人就更难有约束力了,因此,口头形式多用于小金额赠与。
   (二)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而且还有实体法上的效力,因此,贵重物品或数额较大的赠与,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三)公证形式
  公证形式是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形式的赠与合同效力优于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只要赠与合同一经公证,就对赠与人产生法律上的强制赠与性,即合同公证后,如果赠与人反悔,不愿交付财产的,根据民法典188条规定,受赠人可依法要求赠与人交付。
   (四)登记形式
  登记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转移赠与财产而订立的赠与合同。某些特殊的赠与财产,比如不动产赠与、一些注册动产的赠与,其转移按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
  事实上,合同的归属在民法典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有名合同共有15种,而赠与合同是归属在这15种有名合同之中的,因此,赠与合同是有名合同的说法是正确的。关于赠与合同的签订,主要有四种方式,不管是哪一种,都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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