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约艺人的著作权使用权归谁所有?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签约艺人的著作权使用权归谁所有?《民法典》第300-303 条是关于管理和分割共有的不动产、动产的规定,《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涉及共有的只有一条,即第13 条:(一)“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二)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二、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它表现为:(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三)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三、使用权的定义(一)使用权,是指所有人以自主的意思运用或利用其物的法律可能性。大陆法民法中所有权的权能之一。(二)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尽管艺人有签约的公司,但艺人或与他人合作的作品,艺人及其作者仍享有相应的著作权。只有当艺人及其合作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转让或许可他人行驶作品的使用权。使用权人在使用作品时仍应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以免构成侵权行为。
  
  
  


·商标无效一年后新申请是否会被受理
      商标无效一年后新申请是否会被受理?商标无效一年后新申请一般会受理的,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不予核准。商标无效的情形:(1)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如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注册的(2)以...


·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
      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很多人为了取得大量的财产,就采取假冒他人的专利的行为获取钱财,这是违法所得,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


·商标共有人合同能有效的保证合法的商标专用权吗?
      商标共有人合同能有效的保证合法的商标专用权吗? 在如今的社会上,很多小年轻都想要自己创业,开公司、开工作室、开小商店,但是肯能回因为自己手里的第一桶金不够,又或者是想找几个能一起奋斗的伙伴,我们就会想着合伙创业,但是现在国家为了能很好的管理社会秩序,我们就会想到写一个商标共有人...


·计算机软件网络著作权侵权举证由谁来进行?
      计算机软件网络著作权侵权举证由谁来进行? 一、计算机软件网络著作权侵权举证由谁来进行? 在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中,举证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主张权利的人的举证程度是提交初步证据予以证明即可。例如主张权利人提交了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或者提交了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书即能够证明其...


·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缓
      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在申请专利以及之后的保护中,需要当事人缴纳的费用包括申请费和年费。对于这两部分费用,在实践中都是可以申请减缓的。那么您知道该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缓 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申请费...


·专利法对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
      专利法对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 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进行保护,但这也是有具体的保护对象的,那么专利法对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呢?对于大部分人来讲对此都是不了解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进行更加深入的了解。 一、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为专利法...


·申请专利权的原则主要是什么
      申请专利权的原则主要是什么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直接或间接产生印刷、打字或手写文件的通讯手段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


·申请商标变更流程及变更材料有哪些
      申请商标变更流程及变更材料有哪些? 一、准备申请书件: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A、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复印件(直接到...


·苏州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苏州商标被抢注怎么办?(一)商标抢注的含义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


·驰名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
      驰名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其实也就要叫做驰名商标的有效期。通常情况下,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驰名商标才会受到保护。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驰名商标保护期限具体是多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驰名商标保护期限是多长 驰名商标不存在有效期长短的问...


·企业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
      企业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商标注册 1、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2、一个成功的商标可提高商标持有人的商誉。这不但能带来丰厚的利润,亦可为商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