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内企业存在哪些风险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如果你觉得试用期内,就只是企业剥削劳动者的话,那就错了。在试用期内,企业也是要承担一些风险的。那到底试用期内企业存在哪些风险呢?而在试用期内,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内企业存在哪些风险
   1、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
  风险: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试用期的期限随意约定
  风险:超过法律规定期限的,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单独约定试用期
  风险: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下一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4、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
  风险: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改正并要求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还应加付赔偿金。
   5、试用期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风险: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向社保部门投诉,社保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补缴。
   6、试用期任意延长
  风险:未经协商或虽经协商但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7、续订劳动合同时再次设定试用期
  风险: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再次约定试用期的,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8、试用期随意辞退员工
  风险:在试用期内,只有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存在其他过错性的事由,用人单位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按照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此时,员工即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9、试用期内对员工出资进行专项培训
  风险: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出资对劳动者进行各类技术培训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二、试用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即使在试用期内,法律对劳动者的利益也是作出了保护的,如果有企业肆意侵犯试用期劳动者的利益,那么就会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具体试用期内企业存在哪些风险,请各位仔细阅读上文进行了解。要是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及时咨询的茂名律师。
  
  
  


·最新企业改制的司法解释
      最新企业改制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 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3〕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2年12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


·怎么区别公司注册资金实缴制和认缴制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主要区别是: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营。3、类型不同,认缴制的公司指一般的无...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比较简单,融合了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如果您要以股东的身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就一定要先了解其设立的条件。下面,我们为您简述...


·公司变更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变更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一、公司变更登记的条件 1、如果同行业在成立日期不满一年不能变更公司名称; 2、如果超过一年或夸行业需带上盖章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全体股东签署的章程修改案、股东会决议、名称变更申请书、委托书到工商核名窗口进行名称变更查询,查无重名工商局会发放企业名称变更...


·在我国保险公司倒闭了保险怎么办
      在我国保险公司倒闭了保险怎么办 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购买保险的话,一般也是通过一些正规的,大型的保险公司进行的。不过目前我国市场上实际上从事保险行业的公司是非常多的,因此可以说保险行业之间的竞争压力也非常大。所以有些公民在投保的时候就比较关心这样一个问题,在我国保险公司倒闭了保险...


·套取子公司利润虚假出资的责任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么?
      套取子公司利润虚假出资的责任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么?虚假出资有很多方式,其中套取子公司利润虚假出资是一些大型企业惯用的伎俩。因为大型企业名下子公司多,用这样方式进行虚假出资,隐蔽性高。如果涉嫌资金过大,相关责任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套取子公司利润虚假出资的相关企业负责人会承担...


·因疫情公司大规模裁员如何赔偿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如果符合疫情...


·企业之间行贿会构成单位行贿吗?
      一、企业之间行贿会构成单位行贿吗?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能否包括国有单位,对此问题,一些教科书认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也包括国有单位,其理由是定义单位行贿罪的《刑法》第393条将此罪规定为两种情形,其前一种情形“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中的行贿对象未指明是国有单...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资料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资料有哪些? 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公司得法人是这个公司的重要人物,一般是这个公司企业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法人对公司企业的发展有着很大影响,对企业发展有着导向性作用,因此对公司企业的法人变更上有着严格的程序,来保障公司的稳定发展,那公司法人变更需要资料有哪些?下面就详...


·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一、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1、各发起人。 2、拟设立公司的名字。 3、拟设立公司的经营范围。 4、股本总额。 5、各发起人认购的份额。 6、各发起人权利义务。 7、公司筹办事项。 8、违约责任。 9、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二、发起人的责...


·中小企业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
      中小企业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 一个企业的发展出了依靠自身的经营优势,更重要的是管理者的管理模式,企业的有序运行离不开企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涵盖了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涉及到的方方面面,规定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是什么,是企业规范运作的指明灯,因此,每个企业都应该有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