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到民政局办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程序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结婚的方式只有一种,即到民政局登记结婚,而离婚的方式却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相比诉讼离婚的耗时耗力,协议离婚相对便捷,只需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但是不少人会有困惑,到民政局办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呢?
  一、离婚的条件
  虽然协议离婚非常方便,但并不是一旦申请协议离婚就可以准予协议离婚,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1)双方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对于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这种争议,结束婚姻关系。(3)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如果想要离婚的夫妻之间有子女,那就要处理好子女问题。对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就是指对双方离婚之后有关子女的抚养、教育以及探望等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作了合理、妥当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如何给付等。除了子女问题外,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也需要适当处理,主要包括: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合理分割,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以经济帮助并做出妥善安排,并切实解决好双方离婚后的住房问题;在不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作出处理。
  
  二、离婚的程序
  
  
  夫妻双方在符合上述条件后,可以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其中,《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视人面前完成。(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为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事先准备好离婚协议书,打印或手写都可以,并没有统一的要求,签名处最好留白,以便当场签署。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以免浪费时间。(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6)婚姻登记员办理离婚证,双方当事人均在场时:首先,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和离婚意愿。其次,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再次,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该按指纹。接下来,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再将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随后,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最后,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三、离婚需带的材料
  通过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必须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3份,具体还需要带什么材料,可提前咨询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婚姻是一个严肃的问题,离婚应当被严肃对待,切勿儿戏。一段不幸福的婚姻将会给人带来一生的苦痛,在对待离婚这个问题上一定需要谨慎,在财产问题、子女问题上甚至办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都最好是要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婚前协议有什么效力
       婚前协议其实就是指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就各自的婚前财产进行约定之后所签订的协议。那么在结婚之前签订一个这样的协议,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婚前协议有什么效力,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婚前协议有什么效力 男女双方确立婚姻关系而形成夫妻关系,所谓夫妻关...


·夫妻离婚后还能起诉家暴吗?
      夫妻离婚后还能起诉家暴吗?当今社会倡导的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首先要家庭和睦,然而一些人不仅不跟进时代的步伐,还追求历史的倒退,对家庭成员进行家庭暴力,侵占损害人格尊严,重者损害身体健康。家庭暴力不仅不利于家庭的和睦,而且对于当事人以及后代的身心健康也是会造成极大的损害,从而影响到...


·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有效吗?
      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研究组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


·试用期内女孩子被辞退有补偿吗?
      试用期内女孩子被辞退有补偿吗?首先如果劳动者不符合岗位的要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其次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


·在我国起诉离婚需要的多少费用
      在婚姻关系当中,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如果发生了什么矛盾的话,能够调解的话最好不要离婚。因为离婚不仅对家庭造成一定的伤害,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的话,本身也会付出相应的代价,这其中就包括诉讼费用。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起诉离婚需要的多少费用? 在我国起诉离婚需要的多少费用...


·起诉离婚要走那些程序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


·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是什么,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是怎样的
      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是什么,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是怎样的很多时候,涉外婚姻的当事人都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而此时就无可避免的要说到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问题,也就是当事人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是指什么涉外离婚诉...


·法律援助是社会中非常好的机制,因为对于一些贫困的家庭来说如果
      法律援助是社会中非常好的机制,因为对于一些贫困的家庭来说如果没有经济实力能够聘请律师的话,自身的权益肯定是无法直接得到保障的,司法的途径也不好进行维权,法律援助很好的解决了这些问题。那在生活中如果遇到财产纠纷问题,法律援助分割财产吗? 法律援助财产纠纷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什么?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尊重男女平等的原则,也就是说不会因为性别方面存在着差异而进行一个不平等的分配,第一、男女平等原则。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的情况较多。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


·婚后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
      婚后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而实际上,赠与...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判离婚?
       一、分居多久可以自动判离婚?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 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