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揭的房子是离婚前过户还是离婚后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按揭的房子是离婚前过户还是离婚后
  
  一、按揭的房子是离婚前过户还是离婚后?
  
  按揭的房子是离婚前或离婚后都可以过户,但按揭房的过户需要通知抵押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离婚后按揭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三、哪些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此为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8、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结婚后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9、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10、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1、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除非能够证明出资方父母明确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2、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13、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14、婚后,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5、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福利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所有权的房改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方主张为其个人所有,须举证证明该房改房的取得与对方并无任何关系,对方也未因此利益受损,否则应认定为共有为宜。此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出资的一方适当多分。
  
  没有法律规定按揭购买的房子,必须要在离婚前或者说是离婚后进行过户,如果是自己婚前按揭买的房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在房产证上加另一半的名字的话,那按揭房就是个人财产,离婚后对方也不能要求分割个人房产。
  
  


·集资房是否可以自由买卖
      集资房是否可以自由买卖 一、集资房是否可以自由买卖 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


·一、住房租赁合同需网签备案吗?
      一、住房租赁合同需网签备案吗?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助理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其中并没有对不进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情况作出规定,因此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没有进行...


·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所以,有的夫妻离婚为了防止出现房产分割纠纷,就想把房产公证给儿子或女儿,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 父母离婚房产是可以给女儿的,前提是双方都同意...


·商品房买卖要注意哪些
      商品房买卖要注意哪些 一、购买商品房之前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购房的初始环节,看房选房时,开发商就为购房者准备了一系列的陷阱,低起价,概念房、样板间、精装修等等宣传铺天盖地,究竟有多少真实的成分需要购房者自己分辨,在这里提醒您以下几个最容易出现纠纷的事项: (一)不得不防的房产虚...


·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
      一些朋友会听说赠与别人房产的事,房屋是可以赠与别人的,但是赠与的过程中要交纳一定的房屋赠与税。对于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国家的税务法也是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房屋征税的标准是根据房屋实际的面积和税率来的。下面我们就带着您一起了解下房屋赠与税的内容。 一、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 1、...


·房屋确权证有什么用?
      房屋确权证有什么用? 房屋确权证用处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房屋确权发证的工作程序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


·怎么到房管局撤案
      带领必要资料,到房管局提出撤案申请,然后房管局办理撤案手续。要撤销备案必须准备以下资料:(1)购房合同原件及备案表原件;(2)房款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按揭需要出具首付款收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银行的按揭结清证明。(3)开发商和银行加盖鲜章同意你撤销备案的《商品房备案...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知道在收房时,会发生纠纷,但他们不知道一般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知道在收房时,会发生纠纷,但他们不知道一般会发生哪些,更不知道验房时如何处理纠纷。验房时发生的纠纷主要是与房屋的质量有关的纠纷,不过,也会有房屋面积方面的纠纷。至于如何处理验房时遇到的纠纷,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验房时如何处理纠纷 通常验房发现...


·买卖双方自建房拆迁补偿金应该怎么划分?
      一、买卖双方自建房拆迁补偿金应该怎么划分?买卖双方自建房拆迁补偿金一般会划分给买方,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二、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房屋买卖合同有备案章吗?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买房可以说是一件人生大事了。购房者千挑万选,确定好满意的商品房后,接下来就是和开发商签署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了。这份合同非常重要,会写清所购商品房户型、单价、总额及定金条款等。并且,要加盖开发商公章和其它章。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有备案章吗?我们通过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详...


·一、房子没网签能一房多卖吗?
      一、房子没网签能一房多卖吗?不可以一房多卖,一房多卖主要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