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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拘役体检的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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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判拘役体检的项目有哪些?各个地方的体检项目要求不一样,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以下为必须体检的一些项目:1、行政拘留的体检项目:血压、体温、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2、刑事拘留的体检项目:血压、体温、胸透、血常规、B超、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二、法律依据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中规定:第十六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医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发现被拘留人身体有伤或者情况异常的,拘留决定注明物品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拘留注明物品所详细登记伤情或者异常情况,并由送拘人员和被拘留人签名确认。第十五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将违禁品带入拘室。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注明物品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拘留注明物品所民警应当注明物品与被拘留人当面清点、核对后填写被拘留人暂存物品、现金收据(一式三份,一份由被拘留人收执,一份连同物品、现金存保管室,一份拘留所留作存根),注明物品、现金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特征等,由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名确认。发现被拘留人携带违禁品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拘留所应当填写被拘留人违禁品、涉案物品移交清单(一式三份,被拘留人、拘留所和拘留决定机关各一份),由送拘人员、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名确认,经拘留所领导批准后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拘役的,说明该犯罪事实已经成立,相关情况已经由法院进行了认定,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规定,到指定的看守所服刑,但如果存在传染病或者其它不适用进行收监的疾病的,必须在体检后进行监外执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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