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对于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我们都知道,注册一家公司时,是需要有注册资金的,可是,注册资金确定之后就不能更改了吗?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探讨一下关于“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这个问题。
   一、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
  公司的注册资金当然可以变更,但是必须经过一定的手续,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通过之后才行。
   二、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1、增加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四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2、减少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五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三、公司资金变更的流程
  (一)公司注册资金增资
  增加注册资本,是指依法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行为.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几种。
  1、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例如,法定公积金、应分配股利保留以及股东新缴纳的股款,均可记入每一股份中,从而使其票面价值增加。
  2、增加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股利保存转换为出资。
  3、发行新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新股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4、债转股。当债权转换为股权时,公司负债消灭,股本增加。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这是债转股的一种特别形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
  注册资本增加后需提交下列文件,去注册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协议作价的协议书;
  5、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公司注册资金减资
  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需明确一定的条件: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成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就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流程:
  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大致有:
  1) 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 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 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 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现在,您对“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这个问题都了解清楚了吧。我们可以发现,公司注册资金是可以变更的,不过无论是注册资金增加还是注册资金减少,都是有一定的变更流程的,您一定要了解清楚。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来网站咨询在线律师。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什么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什么 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 (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法定人数的规定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定人数的规定有哪些一、合伙企业法定人数的规定有哪些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营利性组织,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


·企业如何制定修改规章制度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适用于一个国家,就是法律法规;适用于一个家庭,就是祖规家训;适用于一个企业就是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但是企业制定、修改规章制度时既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也不能侵害员工的权益。而且为了保证公平,企业在制定修改规章制度时,还应该给与员工参与意见的机会,也就是...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近些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很多企业都开始尝试进行海外并购,但是任何一条路都是会有一定的风险的,也都是有影响成败的因素的。那么,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呢?我们应该如何规避风险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 ...


·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
      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 为了城市规划或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不可避免的需要征用私人的房屋,为了贯彻公平原则,也为了被拆迁者没有怨言,故立法机关颁布了被拆迁者可以获得补偿的规定。各省市的政府可以根据本省经济发展的现状而落实该补偿制度。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吧...


·与担保公司签空白协议是否有效?
      与担保公司签空白协议是否有效?与担保公司签空白协议可能有效可能无效。根据《劳动法》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关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是合同当中尚未明确具体的合同内容,而一方当事人就先行签署,...


·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
      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近年来,随着公司法的不断修改完善,公司法中对于牵涉的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都规定的非常清楚。这既是为了规范市场管理,也是为了让经营者当公司管理出现问题时有法可依,有理可循。今天对于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


·昆山五险一金公司与个人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昆山五险一金公司与个人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近年来昆山经济发展迅速,吸引了大量务工人员。对于他们来说,除了每月领取基本工资之外,还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待遇。五险一金的缴纳标准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变化的,那么昆山五险一金公司与个人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一同了解下相关内...


·公司分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是谁来承担的
       现在内地市场上的这些营利性质的公司法人完全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可是法人在拥有独立的权利能力的同时肯定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与此同时,实际上有很多初次创办分公司的人他们并不清楚公司分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是谁来承担的?在这里我们可以普及一下,公司分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也是要总...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 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


·公司注册法律法规
      公司注册法律法规在经济全球化的如今,小中型企业变成世界潮流,建立公司已经是炽手可热。当然建立公司也会有许多需求遵守的法律法规,下面便由来解说一下,公司注册法律法规有哪些,请持续往下阅读文章。 1、公司称谓的法令规矩 称谓由四有些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工作特征+组织形式。 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