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了劳动合同自离没有工资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劳动者自离的,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工作前,应该协商具体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保护等劳动事宜,一旦出现纠纷时双方进行协商进行办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劳动部门审理劳动纠纷案件。
  
  
  


·水利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水利工程这是国家现在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人为的调配天然形成的一些水资源,平时修建堤坝,水闸或者鱼道等这些都有着不同的质量上的要求,但是国家对于水利工程质量最基本的要求肯定是必须要合格的。所以在接下来的资料当中我们给您主要整理的内容就是水利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水利工...


·劳动者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能否以双方系合作关系拒绝?
      劳动关系的成立,需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如无法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较为紧密的人身...


·要如何辞退员工不用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单位辞退员工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续约有哪些规定?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续约的时候一定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进行续约,现在不乏有部分人根本不知道劳动合同这回事,而某些用人单位也是抓住了这一点利用其不知情而在合同到期后不与劳动者续订,到底劳动合同续约有哪些规定,现在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


·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多少
      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多少分贝工业企业的噪声标准,可以参考以下规定:噪声的卫生标准关于颁发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的通知为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防止噪声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和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同北京医学院、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和中国科学院...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么?
      正常情况下,要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话,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进行续签。当然,实践中也有一些不续签的情况。那么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可能很多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1、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


·工伤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在通常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工伤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除非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


·劳动仲裁决是终审裁决吗?
      劳动仲裁决是终审裁决吗?依据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裁制度,对劳动仲裁的裁定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再仲裁,只能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


·在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按时发吗
      在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按时发吗?理论上应该按时发,有困难的可以延迟发工资。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业应注意告知员工延迟发放事宜。(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


·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标准是什么
      现在的教师普遍是发放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教学效率来发放其个人的工资,这种工资制度最开始是企业,后逐渐推广到事业单位,它的分配以教师的劳动成果为基础,可以很好地激励教师工作的效率,下面我们就来说说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职称: 绩效工资标准 高级 2180 中...


·工程款打到私人账户犯法吗
      是犯法的。工程款打到私人账户的做法是没有法律效力,并且违反了《支付结算办法》。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行为,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第六十七条:未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个人持票人,可以向选择的任何一家银行机构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时,应在汇票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