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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偶是否能够继承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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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配偶是否能够继承个人财产?
  
  配偶能够继承死者的个人合法财产,因为其实遗产的继承权,并没有限制继承人的身份,只要是依据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者是法定继承,可以获得继承权的,那么就可以继承财产。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产继承的步骤是怎样的
  
  在我国,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骤进行的:
  
  (一)析产
  
  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1、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债务清偿原则
  
  (1)限定清偿原则
  
  (2)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
  
  (3)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4)遗产已被分割后,债务仍应当清偿
  
  (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三)遗产的分割原则
  
  (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
  
  在某个特定的人死亡之后,若是留下了财产,且经过相关部门的确定,该财产是死者生前的合法收入,那么死者的继承人就可以依照法定的流程来继承遗产了。配偶若是获得了遗产的继承权,那么一般情形下,该遗产就会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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