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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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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
  
  一、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有哪些?
  
  
  (1)违反婚姻有效要件的情形不同。
  
  可撤销婚姻主要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这个实质要件,构成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因胁迫结婚”。
  
  无效婚姻则违反了其他构成婚姻的实质要件,无效婚姻有四种情形:
  
  A、重婚的;
  
  B、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C、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D、未到法定婚龄的。
  
  (2)申请人范围不同。
  
  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有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对于无效婚姻,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3)申请时限不同。
  
  对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必须在结婚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于无效婚姻,有权宣告无效的主体应当在法定的无效情形消失以前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有权处理的机关不同。
  
  对于可撤销婚姻,申请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对于无效婚姻,申请人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5)效力不同。
  
  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有效,撤销后则自始无效,申请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可以放弃,申请人在法定时限内放弃行使撤销权的,该婚姻自始有效;无效婚姻经法院宣告后自始无效,但如果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该婚姻则从无效情形消失之日或缔结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综合上面所说的,婚姻登记无效代表着此婚姻不会受到婚姻法的保护,一般想要撤销的话,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起申请,并经过法院审查之后才能确定,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只要婚姻的效力一但宣布,那么就不能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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