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权怎样收费?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权怎样收费?
  
  一、根据法律规定专利权怎样收费?
  
  1、申请费:
  
  发   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500元
  
  2、审查费
  
  该项费用仅当申请发明专利时缴纳,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时不用缴纳。
  
  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3、专利登记费
  
  申请人在接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就需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
  
  发   明:250元 印化税 5元
  
  实用新型:200元 印化税 5元
  
  外观设计:200元 印化税 5元
  
  4、年费
  
  在专利的有效期内,如果要维持权力则需每年想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
  
  具体费用如下:
  
  发   明:
  
  第1年 — 第3年 900元/年
  
  第4年 - 第6年 1200元/年
  
  第7年 -第 9年 2000元/年
  
  第10年-第12年 4000元/年
  
  第13年-第15年 6000元/年
  
  第16年-第20年 8000元/年
  
  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
  
  实用新型:
  
  第1年-第3年 600元/年
  
  第4年-第5年 900元/年
  
  第6年-第8年 1200元/年
  
  第9年-第10年 2000元/年
  
  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
  
  外观设计专利
  
  第1年-第3年 600元/年
  
  第4年-第5年 900元/年
  
  第6年-第8年 1200元/年
  
  第9年-第10年 2000元/年
  
  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
  
  二、如何缴纳专利申请费
  
  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现就专利申请费缴纳说明如下:
  
  1、缴纳申请费的方式
  
  申请费以及其它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面交,也可以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付。
  
  2、缴纳申请费的时间
  
  向专利局或者专利局代办处面交申请文件的,可以在接到受理通知书以后,当场缴纳申请费。向专利局邮寄申请文件的,应当在收到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两个月。
  
  3、缴纳日期的确定
  
  向专利局面交申请费或其它费用的,面交日即为缴费日。向专利局汇付费用的,若汇付方式符合上述1的规定的,以银行或邮局的汇出日为缴费日。但是,自汇出日至专利局收到日超过15天的,除邮局、银行出具证明、提供证据的以外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缴费日。
  
  4、申请费的数额
  
  发明专利申请费除基本申请费以外还包括文件公布印刷费4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需缴纳公布印刷费。专利申请说明书包括附图在内超过30页的,从第31页起应缴纳附加费每页15元,超过300页的从第301页起每页缴纳附加费30元。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的权利要求超过10项的,从第11项起应缴纳附加费每项20元。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也是申请费的一部分。
  
  5、缴费差错的改正
  
  发现有差错的,应当在7天内向专利局陈述意见,说明出错原因和正确的数据。陈述意见时应当使用专利局制定的统一表格(意见陈述书)。若差错责任在申请人的,以提出意见陈述书的日期为缴费日,责任在专利局的(申请人应提供证据)以原费用汇出日为缴费日。向专利局面交费用的,应当在专利局开出发票后核对发票上开列的全部项目,发现有误的,应要求专利局当场改正,认为没有错误的应当在发票缴费人栏目签字。
  
  6、未缴纳或缴足申请费的后果
  
  申请人从申请日起两个月之内未缴纳或缴足申请费(包括文件印刷费,说明书及权利要求附加费)的,其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虽然缴纳了申请费,但手续不当,(例如,缴费单上所列项目不全或有差错,或者没有附缴费单)造成所缴款项挂帐或者退款的,均视为未缴费。专利局将按未缴申请费处理。
  
  在现实生活当中,专利权是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但是必须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保护。再经过专业的机构鉴定完毕之后,符合专利权的条件即可获得保护。但是也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费用。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委托书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委托书的内容有哪些?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注册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委托书的内容有商标所有人信息...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
       一、根据法律规定什么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周期是多久?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周期是多久?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周期是多久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实用新型通常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它的申请分为申请阶段、审查接单和授权阶段,一般...


·专利侵权应该怎样认定?
      专利侵权应该怎样认定?对专利侵权行为作出认定,在现实中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因为,法律中规定了一些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在实施了这些行为的情况下,就不能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到底专利侵权应该怎样认定呢?我们带来相关文章,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侵权应该怎样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给他人
      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给他人 一、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给他人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


·商标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商标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哪几种根据《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


·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


·使用与驰名商标相似标志会构成侵权吗
      算,法律规定未经商标注册自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就算侵权行为。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


·申请商标变更流程及变更材料有哪些
      申请商标变更流程及变更材料有哪些? 一、准备申请书件: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A、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复印件(直接到...


·商标侵权中的诉讼主体资格
      商标侵权中的诉讼主体资格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交工具的日益普及,有一些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损害了商标权人合法权益,就引起了商标侵权。如果这时候我们要对其进行诉讼,商标侵权中的诉讼主体资格是怎么样的呢? 一、提出申请情况 提出申请...


·商标注册证到期申请续展可以提前多久?
      商标注册证到期申请续展可以提前多久? 一、商标注册证到期申请续展可以提前多久?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