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的借条法律没效情形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什么的借条法律没效情形有哪些?(一)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三)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四)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依照有关法规,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法院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五)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六)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二、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类型(一)按照法律规定,无效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以从事非法活动为目的的借贷合同。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二)此外,高利贷利息也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生活中,借条是极为常见的一种合同,如果您不知道借条的内容该怎么写才有效,将可能使自己的利益蒙受损。无论是借入还是借出,一旦借条的内容已经违反国家相关金融的规定,或者明知借款是用于非法用途还故意为之的,借条当属无效。所以制定借条的过程应该谨慎,以免因为自己的疏忽损害自己的利益。
  
  
  


·骗取贷款罪数额多少可以立案追诉
      骗取贷款罪是国家新设立的罪名并规定了量刑标准,于才对其立案追诉标准做了具体规定,因此很多人不清楚骗取贷款罪数额达到多少才可以立案追诉。在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一、骗取贷款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0年5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个人向多人借款算非法集资吗?
      个人向多人借款算非法集资吗?民间借贷指自人人或组织之间及其互相之间资金通融而定行为。个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利息制定合理,不出现经济纠纷,借贷行为就是合法的。提醒:建立借贷关系时一定写清合法有效的借条、合同等凭证作为法律依据。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如下...


·欠债人死亡欠款需要谁来还
      从法律的角度看,债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说,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追要钱款,而不能去找与债无关的第三人。那么,在实践中,如果欠债人死亡欠款需要谁来还呢?此外,在欠款纠纷中我们要有什么证据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欠债人死亡欠款需要谁来还 对欠债人死后债务的偿还...


·欠两万块钱网贷不还要做牢多久
      欠两万块钱网贷不还要做牢多久一、欠两万块钱网贷不还要做牢多久欠了网贷之后到期没有还上,会根据情节来判定如何惩罚,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是不会坐牢的。惩罚如下:1、遭遇罚息和违约金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起来,可...


·婚姻法信用卡债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么?
      婚姻法信用卡债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么?夫妻双方在生活过程中,经常会用到信用卡进行消费。当双方因感情破裂闹到离婚地步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除了分割财产,夫妻共同债务也应该由双方协商承担。这时,对共同债务进行认定就显得非常重要,稍微处理不好就容易引发纠纷。那么《民法典》信用卡...


·债务担保人的风险都有哪些
      债务担保人的风险都有哪些 1: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 保证担保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第17条赋予一般保证人一个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通俗的讲,债权人只有通过诉讼...


·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有哪些
      集资诈骗的过程中往往会先虚构一些事实来吸引公众,从而达到吸收其存款的目的,从这方面来看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实是很类似的。这就造成不少人无法准确区分清楚这二者,那到底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目的不同 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主观...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
      欠债人无力偿还通常有如下处理方式:一、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二、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欠债人或许可能采取拖,如果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三、实在无钱可还,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欠债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


·代位权次债务人的担保人行使追偿权
      代位权次债务人的担保人行使追偿权按照民法规定及其法理,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求偿权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要件:第一,保证人有清偿被保证债务的保证行为。保证人在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前,对债务人有未来追偿权,保证人以清偿债务、提存、抵销等方法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之后,保证人...


·债权人怎样知道债务人没有钱
      债权人怎样知道债务人没有钱 一、调查债务人财产的方式包括: 1、由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 2、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3、对被执行人人身及住所进行搜查,搜查是调查被执行人来产状况的最直接的方式,也是威慑被执行人的有效措施。 4、查询银行存款、车辆登记、房产及土地登记情况。 5...


·公司借款协议书的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借款协议书的范本是怎样的? 一个公司要销售产品获得利润,不是嘴上说说就能够出的,他必须经过产品设计、生产。宣传、销售、财务和售后等环节和流程。这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需要一定的资金流转。当公司的资金缺乏,资金链就会断裂,产品环节就会停滞不前。这个时候,公司经常会向其他的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