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酒后逃逸怎么处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判刑?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酒后逃逸怎么处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判刑? 一、 酒后逃逸怎么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难看出,刑法规定的精神并非鼓励肇事人逃逸,而是鼓励逃逸者积极投案。确切地说就是,在交通肇事后,首先鼓励肇事人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从而获得认定为自首并在较大程度上从宽处罚的“宽大处理”,这是法律给肇事人提供的第一次“机会”。
  如果肇事人逃逸,浪费了这次“机会”,法律就鼓励逃逸的肇事人自首,虽然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进行处罚,但仍可通过自首获得一定程度的“宽大处理”,这是法律提供的第二次“机会”。如果肇事人再次错失良机,仍没有自动投案,那么,在被查获归案后就没有“自首”这一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如果案件存在“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节,那等待肇事人的将是更严厉的惩罚。
  所以即便肇事人系酒后驾车,在肇事后最有利的选择仍是及时自首,而并非先逃逸、待酒精浓度下降到无法测出之后再自首,因为酒后驾车是酌定从重处罚情节,逃逸是法定加重处罚情节,酌定情节对量刑的影响一般小于法定情节,肇事人为了逃避“酒后驾车”的酌定从重情节而造成“逃逸”的法定加重情节,可谓“得不偿失”。况且,即便肇事人逃逸,仍可根据其他证据认定其为酒后驾车,这样一来,量刑时既要考虑逃逸情节,又要考虑酒后驾车情节,对肇事人自然会判处更重的刑罚。
  二、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两者的刑罚幅度是完全不同的。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从宽处罚幅度,《意见》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由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肇事人的法定义务,而肇事人没有履行义务,因此虽然可以认定为自首,但在决定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时要适当从严掌握,对于肇事人同时具有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从重情节的,在决定是否从宽处罚时更要从严掌握。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酒后逃逸怎么处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判刑的知识,相信您看了之后也有了一定的了解。酒驾已经是一种违反交通事故的行为,如果酒驾导致交通事故之后肇事者还逃跑了,这样的情节就更加恶劣,但是如果在逃逸之后主动自首可能会适当的减轻量刑,不管怎么说,酒驾都是不应该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也不应该逃逸。


·检察院刑事诉讼抗诉条件有哪些
      一、检察院刑事诉讼抗诉条件有哪些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 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


·如何进行刑事证据收集 刑事证据应该怎么收集
      只有把收集证据工作做好,才能为审查证据、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材料。如果没有把收集证据的工作做好,缺少必要的证据材料,所谓运用证据来查明案件事实就是一句空话。所以,收集证据对于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是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那该如何进行刑事证据收集呢?在实践中,刑事...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如何处罚
      我国要设立公司法和通过其他法规来对创办公司以及公司经营做法律约束,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为了规避公司在创办过程当中的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问题。比如说有一些股东,在为公司进行出资的时候会存在虚假出资,甚至是对公司的资金进行私自挪用。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如何处罚? 一...


·盗窃罪其他严重情节包括哪些情况?
      盗窃罪是指使用偷窥等方法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一种犯罪行为,盗窃罪的行为人被抓获之后,法院会根据所盗窃数额的大小来确定量刑标准。法律规定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元以上就可以构成犯罪,但如果金额没有达到,却有法律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可以构成犯罪。那盗窃罪其他严重情节包括哪些情况?个起来了解...


·如何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
      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当中有一种刑事犯罪是重大责任事故罪,这是很重要的罪名,通常发生在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内,造成的后果也是较为严重的。那么司法实务中该如何对重大责任事故罪进行认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如何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 (一)本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区别 危...


·刑事诉讼法故意伤害罪怎么规定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无时无刻不受到人类相互间的伤害,在早先时代,为管理好国家我们祖先就有对伤害罪的相关规定。社会发展到现代,我国刑法中对故意伤害罪有了更详细和更完整的法律规定。今天我们就讲讲我国刑事诉讼法故意伤害罪的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故意伤害罪的定义 根据《...


·刑事案件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不管是在什么类型的案件中,作为当事人肯定都是享有一定权利,同时也有一些义务需要实际履行。当然,针对不同的诉讼案件,肯定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刑事案件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案件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一)被害人享有的权利: 使...


·在孩子出生后遗弃小孩犯罪吗
      在孩子出生后遗弃小孩犯罪吗 一、什么是遗弃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我国的规定,遗弃罪的客体是被遗弃人在家庭中受扶养的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扶养...


·可以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犯罪分子在罪大恶极时,则可能会被依法判处死刑。虽然有很多国家废除了死刑,但我国依然保留了死刑,对于故意杀人等犯罪,死刑是最高刑。不过,法律中规定可以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呢?在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下,犯罪分子如何争取免除死刑?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构成累犯吗
      一、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构成累犯吗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一万多元的处罚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一万多元的处罚是什么?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一万多元的处罚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达到一万多元的处罚通常是依法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经司法机关调查认定,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犯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