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轻伤二级拘役能缓刑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轻伤二级拘役能缓刑吗?轻伤二级拘役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了:《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二、具体来说缓刑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1、犯罪情节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客观标准犯罪情节,通俗地讲,就是关于犯罪的各种事实情况。作为判断行为人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从而决定缓刑适用的犯罪情节,应以直接反应犯罪行为客观危害情况的各种事实情况为准,不宜包括犯罪成立后,行为人的各种表现。换言之,这里的犯罪情节应是侧重于实施犯罪行为时及其以前行为人的各种主、客观事实情况,包括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目的、犯罪动机、犯罪危害、犯罪数额等等。这里的犯罪情节,不管其内容是表现主观方面的问题还是反应客观方面的问题,都是客观存在事实情况,是已被固定下来的,易于把握的客观情况。此时的犯罪情节,可以说是判断“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客观标准。2、悔罪表现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主观标准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时,还要注意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罪犯的认罪及悔罪表现,反映了被告人归案后的主观恶性程度及认罪态度的好坏,被告人认罪,不仅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而且还积极检举他人的犯罪事实,同时被告人在交待了全部的犯罪事实后,陈述自己所犯罪的事实,主动采取措施减少、弥补或者挽回其所犯罪行所造成的损失,并在内心深处深刻认识所犯的罪行,有真诚的自我谴责、反省等才算是悔罪的表现,这也是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和把握的标准。在实施侵权行为之后若是主动支付医疗费,并且表明自己愿意支付其他的赔偿金,那么可以认定致人轻伤二级的侵权者有悔过表现。若是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期间,侵权者也主动的配合司法职员的工作,那么该犯罪分子最终是有可能被判处执行缓刑处罚的。
  
  
  


·网络诈骗立案了有用吗,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网络诈骗立案了有用吗,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在现代生活中,几乎每个人都会使用网络。网络可以为我们带来很多便利,如购物,聊天等等,但是如果稍不留意,就可能掉进网络诈骗的陷阱。当我们发生网络诈骗,可能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报警,交由警方处理。可是也有一些人存在疑虑,网络诈骗立案了有...


·什么是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大部分的刑事案件其实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不过也有一小部分刑事案件,我们发现却是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起诉的,对于这部分案件就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是相对的。那究竟什么是刑事自诉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刑事自诉 刑事自...


·销售假药构成犯罪特征是什么?
      销售假药构成犯罪特征是什么?构成特征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


·诈骗罪报案范文应该怎么写?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诈骗的形式不断更新,层出不穷,诈骗发展越来越广,一旦被进行诈骗,被骗取了大量金额的钱财,受害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报案,那么诈骗罪报案范文应该怎么写?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诈骗罪报案范文应该怎么写? 公安局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生活中出现意外情况是无法避免的,因为某些疏忽或者是一些特殊的情况导致人员死亡的现象在当前社会是时常会发生的,这时候错误的一方需要处理的问题就是死亡的赔偿金,但其实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不知道应该如何进行计算。刑...


·销售假药罪法律条文规定售卖假药怎么处罚?
      销售假药罪法律条文规定售卖假药怎么处罚? 一、销售假药罪法律条文规定售卖假药怎么处罚? 销售假药罪法律条文规定售卖假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河南省涉黄罪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
      河南省涉黄罪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


·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拘留几天?
      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拘留几天?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非法集资罪最少判多久?
      一、非法集资罪最少判多久?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


·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有的人来电咨询我们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但其实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只有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才能适用缓刑。因此要是罪犯被判管制的话此时是不存在缓刑的,那实践中一般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律中规定...


·认定敲诈勒索罪注意什么
      因为敲诈勒索这一罪名,一般人一看字眼就知道它的具体含义,所以这里不再作详细的解读。这里需要解读的是,这一罪名需要提起注意的事项。 首先呢,这里的对象仅仅是指财物,并不指其他东西。例如名誉、性欲之类的,那很有可能是其他罪名。其次呢,如果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实施这样的行为,特别是到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