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房居间合同纠纷争议焦点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购房居间合同纠纷争议焦点有哪些居间合同规则有两个特殊性:一为委托人给付义务的附条件性,二为居间报酬请求权的不确定性。实践中,由于钟摆式的不对称信息,居间人与委托人在履约过程中均可能出现机会主义倾向,衍生出双边法律与道德风险。
   一、“跳单”违约认定
  屋购买者经常利用房产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在交易过程中撇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俗称“跳单”。衡量买方是否“跳单”违约的关键,是看买方是否利用了该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等条件。如果买方并未利用该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而是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同一房源信息,则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不构成“跳单”违约。产权人分别通过不同的中介发布相关信息,且买受人分别通过不同途径获得信息,买受人借用其他信息完成了交易,即买受人未利用其提供的信息和机会,而利用新的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并完成交易,不构成“跳单”。
   二、买房人对所购房屋亦有审查义务
  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订立《房地产定购协议书》,并约定买方在签订协议之日起向居间人支付服务费,尽管《房地产定购协议书》约定的房产面积与房产实际面积不符,且买房最后没有实际购房,只要买方不能证明居间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就应当按照约定给付居间人服务费用。买方对其所欲购买的房产负有了解、审查义务,其未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对此产生的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三、中介不可追究委托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居间人与委托人(买受人)约定委托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要向居间人支付违约金,该约定不属于居间合同的调整范围,居间人不能以此追究委托人在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在居间合同关系中,居间人的义务是如实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事项,权利是收取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或在合同未成立时收取从事居间活动必要的费用;委托人的义务是在合同成立时支付报酬或在合同未成立时支付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
   四、居间人过错赔偿责任认定
  居间人虽不负积极的调查义务,但应审核与订约有直接影响的重大事项,并如实报告委托人。因居间人过失导致错误报告,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居间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开展中介服务,切实维护委托人利益。
  居间活动自古以信用为首要,它可以促进交易,繁荣市场,但如果处理不当, 也可能会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败坏社会风气。另外某些领域的居间还需要相当的专业知识。房产居间亦是如此,由于目前二手房交易中绝大多数都是通过房屋中介完成交易,房产居间合同往往都是由中介提供,格式不同且签订方式多样,中介往往有着较强的优势地位,即便有《合同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居间信用仍是不可或缺的。
  由上面对购房居间合同纠纷争议焦点的解读中,我们得出,居间合同中最重要的是居间人,居间人要诚实守信,从委托人的利益出发,不能投机取巧。委托人也要重视与居间人的合作关系,不能存在故意的跳单行为。一切都要依照法律规范的来,不能钻漏洞。


·买房子其实与整个家庭都是有关系的,毕竟现在的房价都很高,而往
      买房子其实与整个家庭都是有关系的,毕竟现在的房价都很高,而往往购买一套房产都是倾尽了一个家庭所有的积蓄,因此购房过程中不得不小心谨慎,同时也要考虑清楚相关因素,这样才能尽可能的购买到自己满意的房子。那么买房子都要考虑哪些因素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1、买房不仅仅是首付的事儿...


·房屋置换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置换的流程是怎样的(一)置换登记:居民须携带原房屋的有效权证原件、业主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置换登记手续。(二)价格评估:初评须上门实地详细勘察,再经过专业人员认真计算,进行复评,从而提出房屋的评估价格。(三)置换委托:确定置换意向后,可正式委托置...


·房屋漏水要怎么申请赔偿
      房屋漏水要怎么申请赔偿 一、房屋漏水要怎么申请赔偿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


·诉讼离婚中的按揭房要怎么处理
      现如今很多家庭在购买房产的时候都是通过按揭方式进行的,很少有能够一次性全款进行购买。而要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房产的按揭贷款尚未还清的话,此时对房产的处理可能就不太一样了。那到底诉讼离婚中的按揭房要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前一方按揭购买并取得房产证,婚后...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 一般...


·房屋确权证有什么用?
      房屋确权证有什么用? 房屋确权证用处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房屋确权发证的工作程序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


·父母的房子不继承还需要承担父母债务的偿还责任吗?
      父母的房子不继承还需要承担父母债务的偿还责任吗?父母的房子不继承还需要承担父母债务的偿还责任,只有是放弃了所有遗产的继承权,才可以不偿还债务。《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


·随着房价的升高越来越多人买不起房,但可以租房,那么上海租售同
      随着房价的升高越来越多人买不起房,但可以租房,那么上海租售同权租金会上涨吗?租售同权是广州最近推出的一个新政策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就是租房能和买房所享受的待遇相同,下面就请跟随我们的脚步来一起了解有关租售同权的有关知识吧。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即租购同权,以广州为例来...


·房拆迁补偿政策:承租人资格如何确认?
      房拆迁补偿政策:承租人资格如何确认? 公房拆迁承租人资格怎么确定? 公房拆迁涉及到多方利益的分配,首先面临的是公房承租人资格认定问题,依照不同情况,需要进行公房承租人资格确定的有这样一些情况: 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的一般不发生承租人变更,补偿对象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2.承...


·房产纠纷起诉状的重要事项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产业的发展,房产纠纷也不断增多。那么当你与他人产生房产纠纷或争议,并需要使用房产纠纷起诉状时,你应该明确了解房产纠纷的概念及房产纠纷起诉状在书写中需要注意写明的相关事项有哪些。下面由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此类问题。 1、当事人基本情况 包括原告、被告、第三...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