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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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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否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 一、能否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
  在实务操作中,对于法定解除的适用应严格依法律规定办理,并对第94条第5项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之规定要从严解释,应以法律有明文规定为限。对于约定解除而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解除事由的约定一定要慎重,不要将一般违约事项规定为解除事由,更不能将法律、法规禁止的事项规定为解除事由。双方当事人解除事由的约定,既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也要遵循公平合理和社会公序良俗原则。
  合同解除制度设置的目的在于,因一方当事人的根本违约致合同履行利益不能实现,对方当事人为了防止合同在违约情形下给自己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即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采取的一种自救措施,目的在于防止损失扩大,维护自身利益。
  因此,首先,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其次,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
  最后,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违约就解除合同,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给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带来冲击和破坏。
  正因为如此,各国合同法均对合同解除的事由作出了严格规定。合同法第94条对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解除情形虽有5条之多,但较过去合同法的规定要严格得多。
   二、解除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
  我国《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8)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般情况下,对于轻微违约不能解除合同。
  行使解除权的方式: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但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
   能否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这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一方对合同的轻微违约,另一方是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的。在对方有根本违约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作为守约方,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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