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到结婚年龄属于无效婚姻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没到结婚年龄属于无效婚姻吗?
  
  没到结婚年龄属于无效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九条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第十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结婚登记的办理,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的,当事人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如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未达到规定的条件的,那么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办理结婚登记的。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鼓励居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对于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家庭,当地计生部门会收取一笔社会抚养费。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山东省制订了相关办法。那么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做个详细介绍。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夫妻吵架时录音能成为离婚证据吗?
      夫妻吵架时录音能成为离婚证据吗夫妻感情破裂有两个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判决离婚,而吵架不能作为离婚证据,原因如下:1、一般而言,吵架只是事情发生的经过,而不具备证据载体的要素;2、如果是吵架的录音或者录像,可以作为要求离婚证明感情破裂...


·离婚时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离婚时财产被转移怎么办离婚时财产被转移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起诉离婚书范本该如何写
      起诉离婚书范本该如何写 离婚起诉书 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刘××,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案由:离婚 ...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的离婚协议书该怎样写?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法院进行诉讼程序,另外一种是当事人之间协商离婚,协商离婚需要签订一份写上离婚协议书,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的离婚协议书该怎样写?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


·离婚后又复婚财产怎么办?
      离婚后又复婚财产怎么办?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不因复婚而自然失效。复婚说到底也是结婚,所以之前离婚分割好的财产状况不会变化,会作为其重新结婚时的婚前个人财产。复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如果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如条件允许)可对该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双方不会发生争议。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


·重婚哪个部门受理2023
      重婚哪个部门受理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法院...


·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
      就一方的婚前财产来看,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通常都是认定为个人财产,然后进行处理的。但从法律上面分析,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9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


·未婚生子抚养费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未婚生子抚养费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出生证、户口簿)。 2、原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 3、被告的身份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或经常居住地证明)。 4、民事起诉状(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5、调取证据申请书(计算抚养费的数...


·离婚后探望不了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探望不了孩子怎么办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


·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一、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女方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参照在离婚当时是否符合以下的情况之一。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